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文秘岗位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岗位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性别不限;年龄满18-35周岁;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心理健康,无盲视、无口吃、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6.政治审核合格;

7.身心健康,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或消防退出人员;

3.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及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4.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有扎实的文字基础能够独立完成撰写公文;

5.具有较强的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的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计算机应用、摄影摄像器材。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至招满截止,接受咨询、报名。

2.报名入口

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提交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要求

报名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交至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部办公室:

①学历证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④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报名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考核科目

考试内容共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三楼会议室。

(3)考试内容: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三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面试考官现场针对消防宣传、法律知识等相关内容出题,测试报考人员现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并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成绩核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格检查

考核结束后,大队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合格标准,对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结束后,大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予招录。

四、人员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招聘的有关情况在丰城发布公布。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无关,请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0795-7157900

来电时间:8:30—11:30,14:30—17:30

附件: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文秘岗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