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杨毅 肖佳堰

从“违法者”到“志愿者”,9月11日,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检察院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该院试行“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助推轻罪治理的首个案件。

“经过这段时间的公益服务,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意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我一定会改过自新、遵纪守法,怀着感恩之心多做有益于社会的事。”近日,在孝昌县检察院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陈某郑重承诺。

听证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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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原来,今年4月,陈某驾驶小型轿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经孝昌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经审查认定陈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且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意愿,孝昌县检察院决定对该案启动社会公益服务程序。8月8日至19日,陈某在交警部门的指挥下,在孝昌县重要路口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引导指挥交通等社会公益服务合计30小时。志愿服务完成后,考察单位填写了社会公益服务证明、评价表。

承办检察官介绍,通过检察听证,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最终检察机关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孝昌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是该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探索的轻罪治理新模式。陈某案是试行该模式的首个案件,该院将总结归纳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不断完善机制,助推符合孝昌实际的轻罪治理体系建设。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