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定第一批滨湖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滨湖新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经评审组规范、专业、公平、公正的审核把关,最终择优推荐10个非遗项目作为第一批滨湖新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候选名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以公布日期为准)。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项目有异议,可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滨湖新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桑昭杰 孙晓霞

联系电话:0318-2964142

附件:关于拟定第一批滨湖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衡水滨湖新区文化旅游和体育

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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