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河源江东新区诉讼仲裁服务站揭牌成立。该站点由广东省紫金县人民法院与河源仲裁委员会共同设立,为广东省首个诉讼仲裁服务站,旨在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以此破解基层治理“末梢困境”,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时隔1年,这个服务站接收最多的案件是哪类?在解纷止争方面,服务站发挥何种作用?司法实践过程中,服务站又总结出哪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一起来看看!

“家门口”就能提起诉讼

作为划定功能区,河源江东新区汇聚近百家企业。因一直未成立法院,距离所属辖区法院路途较远,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如何解决成为难题。去年9月以前,江东新区的当事人若要提起诉讼,需至紫金县人民法院立案,往返车程2个多小时。

江东新区诉讼仲裁服务站设于江东新区工商联,主要提供诉前调解、仲前调解,诉前咨询、仲前咨询,受理仲裁及诉讼材料等法律服务。调解员由河源仲裁委员会派驻,每周一至周五上午驻点值班。

“去年9月后,紫金法院柏埔法庭也能立案,车程缩短,但对于周边群众、企业来说,服务站还是更便捷,走路10分钟就能到。”调解员李泽宇提及,当事人可向服务站提交诉讼材料,再由服务站移交至柏埔法庭申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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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服务站引导群众通过非诉机制解决纠纷。

除了上法庭

还能走仲裁程序

除了畅通诉讼渠道外,诉讼仲裁服务站在引导群众通过非诉机制解决纠纷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解纷过程中,倘若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法院诉前联调高效、便利;群众或企业亦可就近到服务站接受前期调解服务。如若矛盾较大,多走诉讼或仲裁程序;而仲裁员一般会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走仲裁程序,只要材料完整,3天就可立案。”李泽宇解释,对于急需资金周转的企业来说,仲裁具有时效短,能够快速回笼资金等优势。

在我国,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一律由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仍公开进行。当事人收到一纸传票后,便须在规定时限向法院提交证据,并依时出庭。在李泽宇看来,相较于诉讼,仲裁程序一般不公开进行,更有利于保全当事人名誉;且开庭时间更为灵活,支持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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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站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治保障。

“重调解、可仲裁、少诉讼”

李某与刘某原为朋友,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8万元;由于刘某未在时限内还款,李某向柏埔法庭提交诉讼材料。法庭引导李某优先通过非诉机制解决问题。其后,该案由柏埔法庭委派至诉讼仲裁服务站进行调解。

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分期偿还款项,并签署附带仲裁条款的还款协议,同时李某提交撤诉申请。后刘某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河源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法院出具的裁定书、仲裁委出具的裁决书均具强制执行力。诉讼仲裁服务站的介入,使得案件处理时间大大缩短,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李泽宇提及,今年,针对标的20万以下的案件,服务站还降低收费标准,以此引导企业通过仲裁委员会等非诉讼机构解决民商事纠纷。

据统计,挂牌1年以来,江东新区诉讼仲裁服务站共受理法院来案355宗,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为主。其中,145宗案件通过诉前联调解纷止争,换言之,41%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具体而言,52宗案件被告原告达成和解,最终撤案;83宗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此外,约3%的案件转仲裁程序。

“服务站不仅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治保障,而且更好地满足周边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河源仲裁委发展处处长陈瑶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强化诉裁对接,在诉讼与仲裁分流、调解、立案、执行等各方面构建诉讼仲裁衔接机制,为探索多元解纷新机制、新路径提供“重调解、可仲裁、少诉讼”的“紫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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