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提了工资就要申报缴纳个税吗?

答:不需要。只有发放工资薪金的时候才需要扣缴申报个税,因为工资薪金的个税遵循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

2、计提了的工资还没有实际发放,是不是不允许税前扣除?

答:不是的,只要是次年汇缴之前发放完毕,就允许在工资薪金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3、计提的工资薪金,是不是一定允许税前扣除了?

答:不是的。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税前扣除:

(1)实际发生;

(2)合理的工资薪金;

(3)汇缴之前必须支付了的;

(4)遵循相关性原则,比如与任职有关。

4、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来税前扣除?

答:不一定,若是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若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5、企业发放职工的按照工资薪金,若是企业没有扣缴个税,企业有何责任和风险?

答:有的。若是支付方没有给履行扣缴义务,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6、支付给员工的所得一定属于工资薪金吗?

答:不一定的。比如企业因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10万元,属于辞退福利,不属于工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