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王利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9月11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线索。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套取医保资金;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不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6.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7.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8.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9.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

1.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或以日用品、保健品以及其他商品串换为医保基金可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进行销售,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2.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和范围向参保人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3.不严格执行实名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向其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4.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举报电话:0477-4701166 0477-4701123

举报邮箱:zqylbzj20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