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娄烦县公安局天池店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行政处罚1人。

经查明:2024年9月4日,在天池店乡某村,违法行为人郑某某(男,58岁,浙江籍)因经济纠纷,采用过激方式将工程已经并网发电投入使用的逆变器拆卸并拉走,导致不能正常发电运行,造成恶劣影响。后派出所民辅警依法将郑某某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询问,郑某某对其采取过激行为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目前,娄烦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郑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