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不是罪,职业受连累。
据津云报道,一网友乘坐开往深圳的列车上发现一工作人员疑似双手“花臂”,质疑其可以做列车员吗?12306工作人员回复称:有纹身是不可以做列车员,具体要去核实看是不是铁路职工。
消息一出,有网友认为管得太宽了,为什么人家有花臂都要管?有纹身就一定是坏人吗?都什么年代了,思想还那么封建。国足球员王大雷、张琳芃、韦世豪、张稀哲都有纹身,他们不也代表国家征战绿茵场了吗?
还有人为列车员辩护,认为列车员只是穿上了有花纹的冰袖,不要小题大做。但这种说法遭到了反驳:列车厢内没有阳光,根本不用穿冰袖。
一个花臂引起轩然大波,还上了热点,主要是纹身引起了争议。纹身为什么会给人不良印象,应不应该对纹身宽容一点?
在中国,早在周代,有一种刑罚,叫墨刑,这是有明确记载的较早的“纹身”。这种刑罚被不同的朝代废去,又死灰复燃,几经反复,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二年修订《大清律例》时才被彻底废除,前后沿用时间长达数千年。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使所刺的字成为永久性的记号。这种刑罚施加于身体的明显部位,无法掩饰,不仅给人造成肉体的痛苦,同时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纹身给人以不良印象,可能跟长期与犯罪分子“绑定”有一定关系。
然而,纹身并非是罪犯的“专利”。唐朝时期,纹身被看作一种时尚。晚唐时,荆州有市民叫葛清,是白居易的狂热粉丝。他在自己的身上,自脖子以下刺了三十多首白居易的诗,同时还配有插图,真是“体无完肤”。
在宋代,官方仍然把脸上刺字作为刑罚,但在民间,人们仍然喜欢在身上刺青。那时有了专门的纹身组织,叫锦体社。《水浒传》里的燕青、鲁智深、史进等人,都有纹身。在宋代,最为著名的纹身代表就是岳飞,人人都知道,岳母刺字的故事。
尽管纹身并非都是负面,而且在今天,纹身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世界足球先生贝克汉姆、梅西等人,都有大量纹身,但仍然有一部分职业禁止纹身。例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就明确规定公安民警不得纹身。在中国,不允许有纹身的职业主要有:公务员及特定公职人员,军人,公共服务人员(教师、医生等),特定服务人员(特别是航空、酒店等领域)。除此之外,有一部分国企在招聘时明确表示不接受有纹身的应聘者。
列车员作为国企员工,又在形象窗口单位工作,如果纹身,确实可能会给部分旅客带来不适感。因此,铁路部门禁止工作人员纹身,可以理解。这不是禁止纹身,每个人都有纹身的权利,但是,要考虑到有些职业不适合纹身。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铁路部门有规定,有纹身不可以做列车员,就应该严格执行,人人严格遵守。就算世界球星梅西来了,因为手臂上有纹身,也不能当列车员。
当然,梅西不需要当列车员,但规则面前人人平等,铁路部门不能因应聘人员身份特殊就为一个人改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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