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很认同一句话:“人的一生本无意义,追寻意义的本身就是意义。”后来发现,追寻意义徒添烦恼,像植物般自由生长吧——然而生而为人,你永远绕不过内心的永恒拷问:我为什么要活着?活着到底为了什么?我们终此一生似乎都在不停地“要”,我们到底要什么?
《荒野生存》取材于1992年的真实事件:克里斯托弗•约翰逊•麦坎德利斯(Christopher Johnson McCandless,下文简称克里斯)在华盛顿特区的富裕家庭长大,品学兼优,是个运动健将。
1990年夏天,克里斯以优异的成绩从埃默里大学毕业,把银行的2.4万美元捐给慈善机构乐施会,烧掉钱包里的现金,从此杳无音信,和家人断绝联系。1992年8月,一群猎鹿人在阿拉斯加荒野发现了他腐烂的尸体,那年他才24岁。
乔恩•克拉考尔写了这个事件的报道,发表在1993年1月的《户外》杂志上,随后读者来信雪片般飞来。
不出所料,这些来信反映出截然不同的观点:有些钦佩这个男孩的勇气和崇高的理想;有些则严辞谴责他是个鲁莽的大傻瓜、疯子,是个骄傲自大而又愚蠢透顶的自恋狂,属于自我毁灭,根本不值得媒体如此小题大做。(序言)
随后,乔恩对克里斯兴趣不减,他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去追踪克里斯的“死亡之路”,着了魔似的找寻克里斯的流浪细节。
他走访了克里斯的亲友、旅途遇到的人,详实考察了克里斯走过的地方;
他推测克里斯并非饿死,而是死于食物中毒;
他结合自身经历推测克里斯产生反文明倾向的原因;
他揭示出克里斯曾有意在抵达阿拉斯加荒野后重返人类文明,并在弥留之际尝试求救的隐情。
小说不但成为畅销书,还引发了不同背景的读者深切关注和轰动一时的强烈争议,大家都在叩问“阿拉斯加之谜”:为何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执意与家人断绝关系并舍弃一切去流浪?为何非要以不带地图和通讯设备的激进方式走进阿拉斯加荒野?
这个“理想浪漫主义者”、“傻瓜”、“疯子”、“不负责任的失败者”的故事牵动了很多人的心弦。西恩•潘一口气将小说读完,争取了小说的改编拍摄权,但他等了近十年,直到克里斯的家人同意才拍摄同名电影。
之所以想把他的故事说给更多人听,是因为这个孩子身上有种东西在闪光。他在短短时间内,获得如此丰富的人生体验,令我羡慕不已。(西恩•潘)
原生家庭
要分析一个人,通常会分析他的原生家庭。克里斯并没有什么童年阴影,他健康快乐地成长着。
克里斯的父亲沃尔特出身贫寒,天资聪颖,通过自己的打拼跃升阶层。1965年,他和第一任妻子分居,开始和22岁的比莉约会;1968年,克里斯出生。克里斯有个亲妹妹卡琳,沃尔特上一任婚姻还有六个子女。
克里斯六岁时,沃尔特成为美国航天局工程师,搬到华盛顿。四年后,他辞职,和比莉一起创业,生活富足。
克里斯遗传了父亲的音乐天分,学吉他、钢琴、圆号;体育天分也高,少年时期已经是当地顶尖的长跑选手。
高中同学回忆,克里斯很在意人生的不公平,周末朋友忙着聚会,他却流连在华盛顿的贫穷地区。他升上高三不久就告诉父母不想上大学,他说“职业是20世纪令人不齿的发明,是债务而非资本。”
迫于父母压力,克里斯上了大学,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他在埃默里大学主修历史和人类学,毕业平均分3.72(总分4分)。父母想送一辆新车给他作为毕业礼物,也愿意出钱让他继续深造,他拒绝了。
他和父母最大的矛盾可能是金钱观。父母年少尝过贫穷滋味,经过自身奋斗摆脱贫穷,他们认为享受是理所当然的;但克里斯认为财富是耻辱、是堕落、是邪恶。
讽刺的是,克里斯赚钱很有一套。八岁时他在后院种菜,挨家挨户兜售;十二岁在家里设立快印、复印服务;高一那年为建筑公司招揽生意,业绩突出,用赚到的钱买了一辆黄色的二手车达特桑。
克里斯的个性复杂而矛盾。他非常孤僻,但有时又表现得非常友善、合群;他虽然有过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但也不完全是个沉默寡言、反对享乐的空想的社会改良家;相反地,他喜欢偶尔喝杯酒,并且有无可救药的表演欲。
1986年,克里斯高中毕业,他独自驾车横跨美国旅行,直到埃默里大学开学前两天才回到家,瘦了27斤。家里人谁也没想到,克里斯的高中毕业旅程让他更加封闭自己,和家人距离更远了。
原来,克里斯去拜访了父亲的亲友,逐渐弄清楚父亲上一次婚姻和再婚的事实。
沃尔特其实是重婚,他和比莉在一起很长时间并未和前任离婚,克里斯出生两年后,沃尔特还和前任妻子又生了一个儿子。如此算来,克里斯和妹妹卡琳其实是“私生子”。
沃尔特周旋在两个家庭之间,双面生活曝光后,给两任妻子都造成了极大伤害,直到他们搬到东岸,沃尔特才正式和前任妻子离婚,和比莉结婚。
沃尔特离婚的真相让克里斯感到愤怒,他整整压抑了两年后,终究还是爆发了。他不能原谅父亲年轻时的荒唐行径,更不能宽恕父亲隐瞒事实的行为。后来他向卡琳等人表示,沃尔特比莉的欺骗行为使他觉得“整个童年就像是一个谎言”。但他从来没有当面质问父母,他宁可隐藏这些秘密,并以其他的方式发泄愤怒。他变得沉默、郁郁寡欢而孤僻。
大学期间,他和父母几乎不联系,他也没有电话,父母也很难联络到他。1990年5月,父母和妹妹参加他的大学毕业典礼,他看起来很愉快,表示他正计划另一次长途旅行。
六月,克里斯把期末成绩单寄给父母,附上短信,这是家人最后一次收到他的消息。到了八月,父母一直没有克里斯的消息,决定开车去看他,才发现他的公寓早就搬空了。回家后,他们发现寄给儿子的信捆成一捆退了回来。之后,父亲找私家侦探找他,却一直没有找到。
那时,克里斯已经把所有家当装上他的小车,没做任何计划,直奔西部而去。他甚至给自己取了新名字,“亚历山大超级流浪汉”。
从任何意义上来说,这次旅行都可说是一次冒险之旅,就像一切为之改变的史诗之旅。他觉得自己之前已经花了四年时间,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履行一项荒谬而艰巨的任务:完成大学毕业。终于,他不再受束缚,可以从父母和同辈那个令人窒息的世界中解脱——那个抽象的、安全的、物质过度的世界,让他感到自己和生存的原始悸动完全隔绝的世界。
到处流浪
1990年7月,克里斯抵达米德湖度假区,不顾警告牌写着严禁驶离公路,驾车想穿越宽阔多沙的河床。
晚上他在河床边上扎营,洪水来袭,他来得及收拾帐篷和杂物,却没法挪车,而且车子的引擎进水,打不着火了。于是,他把车子丢在那里,在车的挡风玻璃上贴着一行纸条:“这辆破车已被遗弃,谁能把它弄出来就归谁。”
他把身上的所有纸币合计123美元烧了,这些事情能够被知晓,是因为他以日记和照片的形式记录在本子上。
从1990年7月10日开始,他通过徒步或搭便车的方式,到处流浪,随遇而安。
他遇到简和鲍勃这对“胶皮流浪汉”情侣(意思是有车的流浪者),和他们在海边扎营,还在“地基板”营地住过一段时间。
“地基板”是一个废弃的海军基地,汇聚几千名流浪汉。有个叫特雷西的17岁女孩爱上了他,总是跟在他身旁。克里斯和大家相处愉快,每天都健身,还说了他想去阿拉斯加荒野的计划。
他冲动买下二手的铝制独木舟,顺着科罗拉多河而下,穿过墨西哥边境,到达加利福尼亚湾。1991年1月18日,他回到美国边境,没有身份证明被移民局抓了。他编了个故事,后来移民局释放了他。
他有时和流浪汉、乞丐、酒鬼在街上住上几周,有时在城里找份工作,“脚痒了”就继续起程。
1992年1月,克里斯搭上了81岁的罗纳德的便车,他们有一段忘年交。
罗纳德劝说克里斯回归正常生活,克里斯拒绝他的说教。
“听着,先生,”他高声说,“你不必担心我,我受过大学教育,并不是贫民,我这么过日子完全是因为我乐意。”
罗纳德的妻子和儿子(本来第二年就从医学院毕业)被醉酒鬼撞死,罗纳德深受打击,开始酗酒,半年后才设法振作起来,后来还收养了不少贫穷小孩。
罗纳德是个皮革工匠,克里斯为自己做了一条压花皮带,在上面用画画来记录他的漫游经历。
他们共度一段美好时光,罗纳德很喜欢克里斯,他甚至提出想收养克里斯,把财产留给克里斯。克里斯很不自在,回避说:“等我从阿拉斯加回来再谈这个吧。”
克里斯还反过来说教,劝说这位老人搬出公寓,四处旅行。克里斯告别罗纳德,继续旅程,他曾来信再次劝说罗纳德走出去。
这么多人活得很不快乐,但却不主动改变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受到安全、服从、保守主义的生活观念制约。这样的生活虽然表面上能够给人心灵上的宁静,但其实安全的未来最伤害人心中冒险的灵魂。
人的灵魂中,最基本的核心是他对冒险的热爱。人生的欢乐来自我们的新体验,因此再没有比每天面对不同的地平线和新太阳,更能令人心生喜悦。
如果你想从生命中获得更多,就必须先放弃自己追求安全、一成不变的习惯,接纳起初也许令你觉得疯狂的、看似狼狈的生活方式。但一旦你习惯这样的生活,就能体会到它的意义和令人难以置信的美。
克里斯曾为韦斯特贝格打工,干起收割麦田等杂活。无论活多脏多累,克里斯都会完成,为自己设立了极高的道德感。
韦斯特贝格认为克里斯很聪明,读过很多书,他陷入困境的部分原因是“想得太多”。
有时候,他太想让世界变得有意义,想要理解为什么人们彼此伤害。有几次,我设法劝他这类事情想太多并不是好事,但亚历克斯(克里斯给自己取的名字)很固执,他总是要得到完全正确的答案后,才肯继续下一步。
走进荒野
吉姆是克里斯搭便车的最后一程见证者。吉姆看到他的背包很轻,只有十二三公斤,几乎看不到食物、工具等应有的装备。
四月里,阿拉斯加依然覆盖着冬雪,在荒野的恶劣条件下,他的装备未免太少了些:廉价的皮制徒步鞋既不防水,也不太绝缘;来复枪的口径只有0.22,真的要用它来射杀像驼鹿、北美驯鹿之类的大型动物,恐怕就太小了。倘若他想长期待在旷野里,就必须靠这些动物的肉来维生。
此外,斧头、防虫药、雪鞋、指南针之类的东西他也没有,唯一可以指引方向的,是他从加油站里弄来的破烂不堪的洲际公路图。
吉姆试图劝阻他,提出给他添加装备再出发,又问他是否有家人或朋友知道他的计划,他镇定地说差不多两年没和家人说话了。
吉姆回忆,克里斯心意已决,“我不会碰到我处理不了的事”。
下车前,克里斯坚持要吉姆收下他的手表、梳子还有全部财产的85美分,还说吉姆不收下就丢掉。“我不想知道时间,不想知道日期,也不想知道我在哪里,这些全是无关紧要的事。”
那天是1992年4月28日,吉姆想他肯定很快因为饥饿走回公路的,“任何正常的人都会这样做的。”
1992年9月初的一个下午,一对男女最先发现废弃的公交车内有不妥,闻到车内发出的恶臭,车子后门贴着一张纸,写着:
S.O.S!我需要你的帮助,我受了伤,快要死了,已虚弱得无力离开此地了。我孤身一人,这不是开玩笑,看在上帝的份上。请停下来救我。我在附近采浆果,晚上就会回来。谢谢。克里斯•麦坎德利斯,8月?
第二天,警方的直升机来到这里,带走了克里斯的遗体、相机和底片、求救纸条和日记。
尸体已经严重腐烂,法医发现没有明显的内伤或骨折痕迹,遗体大约60斤重,最可能的死因是饥饿。
死于意外?
克里斯的日记列出了多次打猎的收获。到了七月,他似乎想回归文明了,开始远足。但如果要抵达公路,要通过近三十米宽的河道。克里斯不擅长游泳,他也怕水,为此他不敢冒险。
其实,如果他带有详细地图,就知道不远处的峡谷有钢缆横跨峡谷,坐着铝篮可以在河上往返。如果他耐心等待,他可以在八月水位较低、较安全时,再次尝试渡河。
最讽刺的是,克里斯待在的公交车距离文明很近,方圆十公里内就有山林小屋,往东不到五十公里是公路,往北二十公里是游客喧闹的国家公园。他在算不上荒野的地方待了近四个月,连一个人影也没有看到,最终命丧于此。
克里斯很少在日记中记录对荒野的想法或思考,也很少提及附近的景色,记录基本都是他采集的植物和杀死的猎物,“日记里全都记载着他所吃的食物,除了食物,别无其他。”
我们很容易会认为麦坎德利斯是一个太多愁善感,一个读了太多书却缺乏常识的略有些疯狂的年轻人。但其实并不是这样,麦坎德利斯并不是一个懦弱的逃避者,他并未因存在的绝望而感到茫然、困惑或折磨。
相反,他的生命因有意义和目的而跃动,但他过度扭曲了生存的意义:他怀疑轻易得到的事物的价值,他自我要求过多、过高,远远超过了他可以负担的程度。
作者乔恩并不认为克里斯的精神追求是心理障碍,但他的自负和所犯的低级错误本来可以避免。
到了七月底,他犯了致命错误。通过日记和分析推断,克里斯可能误食了野生甜豌豆,它和野生马铃薯很难区分。
也可能野生马铃薯种籽内含苦马豆素或类似有毒化学物质。当时克里斯已经又瘦又饿,他没有健康的身体去排出毒素,又因为饥饿变得更加虚弱。
许多阿拉斯加人奇怪克里斯为何不点火求救,毕竟公交车里有近八升的炉用油。卡琳认为,克里斯绝不会为了救自己的命而故意烧掉森林的。
克里斯最后给自己拍了一张照片,站在公交车旁,一只手拿着他的简短遗言:“我已度过了快乐的一生,感谢主。再会,愿上苍保佑所有的人。”另一只手摆出再见的姿势。
然后,他钻进睡袋,陷入昏迷。据推测,他可能死于8月18日,也就是他步入荒野的112天之后。
死不足惜?
很多人认为,克里斯是一个经验不足的生手,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荒野,他是自寻短见。很多阿拉斯加人认为克里斯是个疯子,“看不到任何积极正面的意义”。
作者乔恩认为克里斯走进荒野不是为了自杀,他的死是一个可怕的意外。
我年轻时任性、一意孤行、鲁莽、喜怒无常,经常令父亲失望。和克里斯一样,男性权势人物在我心中总是激起错综复杂的情绪,一方面是对他们难抑的愤怒,但同时却又渴望取悦他们。如果有什么能引起我自由奔放的想象,我就会以近乎痴迷的热忱追求它。在十七到二十多岁之间,我所痴迷的就是登山。
作者乔恩叙述了他在23岁独自攀登“魔指”峰的经历。“魔指”峰位于阿拉斯加和哥伦比亚的交界,他花了二十天才攀上“魔指”峰,差点丢了性命。
当你年轻时,很容易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是你想要的,就是你该得到的,当你十分渴望某样东西时,就有权利得到它。那年4月,我决意去阿拉斯加时,就和克里斯•麦坎德利斯一样,还是个未经世事的小伙子,认为自己掌握了一切,却不知,自己其实只是凭借一腔热血和模糊不通的逻辑去行动。
我认为攀登“魔指”峰改变了我的生活,当然,最后几乎没有改变什么。不过这段经历让我了解到山峰并不能承载梦想。幸运的是,我能活着和大家分享我的故事。
乔恩回想此事,如果他没有安全归来,也许大家都会推测他有自杀意图,就像推测克里斯一样。但他很清楚当时的自己是因为过度自负和天真才去尝试,他根本不了解死亡的可怕结局以及对亲人造成的巨大伤害,死亡对于那时年轻的他来说,只是一个抽象概念。
克里斯的的父母沃尔特和比莉、妹妹卡琳经历了近十个月的痛苦煎熬,才决定前往克里斯的死亡地点亲眼看看。
他们在公交车进门处设了纪念牌,在车内留下一个手提箱,里面装了急救设备、罐头食物和其他求生用品,比莉还留下一张纸条,呼吁无论是谁,“尽快打电话回家。”
“我创作这部小说的绝大多数动机是认同克里斯,并尝试从我的视角描绘出真正的克里斯。
他不是一个凡夫俗子,他固执己见、冲动,但内心纯洁。他最出色的地方是不愿妥协,他相信生活的目的并不是沿袭捷径。
很多人认为他准备不足、不顾后果和愚蠢透顶,对他为何不带斧头和无线电设备充满疑问。克里斯认为自己的蛮荒之旅并非野外探险,在当今信息完善的时代,他毅然决然地将地图抛到了一边。”(作者乔恩)
据妹妹卡琳回忆,克里斯在高中曾和两三位异性建立亲密关系,但并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在少年时代有过活跃的性生活。
旅伴说克里斯提过将来要结婚,但他显然不会随便和女孩上床,对性保持贞洁的态度就像修士。他像所有被荒野诱惑的人,渴望和大自然水乳交融,和宇宙天人合一。
克里斯对旅伴的热情和对双亲的冷漠形成鲜明对比,显然他无法解开心结。
父子二人都很固执,又很敏感,沃尔特过度的控制欲,遇上克里斯过度的独立天性,由此而生的极端对立是在所难免的。从高中到大学期间,克里斯对沃尔特的服从令人惊讶,但同时,这个年轻人内心积怨已久。
他细细思索父亲的道德缺陷,父母生活方式的伪善,以及他们有条件的、专制的爱。最终他反抗了——当他终于这么做的时候,也是以他一贯的极端作风来反抗的。
“阿拉斯加之谜”,一千人心中就一千个答案吧。
他是逃避现实还是追求冒险?他是幼稚无知还是执着探索内心?为何他在萍水相逢的途人心中留下深刻印记?为何一个流浪汉的故事引起广泛争议?
有人说,我们是不举的衰神,绝大多数人没有和这个社会较过一次真,只是选择默默地接受由别人创造的社会、思想、规则甚至邻居的看法。我们自己掂量了一下自己,决定还是把头默默地低下去继续,期间用很多精神食粮和爱情信仰调调味,让它容易下咽一些。
成为传奇的人物却不接受这样的活法,他们说,即使活不下去,也要活出我自己。
也许,这么多人言辞激烈地苛责克里斯,是因为克里斯让他们想到从前的自己。曾经年轻、敏感、叛逆、偏激的自己。莫名心惊,莫名失落。
所有曾经发现内在声音的人,都应该看看这本书。(编辑手记)
(除说明外,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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