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竹梅
子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说,用道德来教导人民,要人民的思想行动,都合乎规矩。老百姓会“有耻且格”,既知道自己为什么错了,又知道正确的做法是循规蹈矩,那就可以知过必改,口服心服。初读起来,觉得老夫子的话在“为政”上确实有些忽略刑政、法制的作用,但从人的成长心理来说,确实有很强的时代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那么,一个人的道德应该属于“内因”的范畴,而法令、党纪属于最重要的“外因”。
无论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政策法度,其目的都是教人为善,追求真善美,摒弃假恶丑。对人的“惩戒”只是手段而已,最终的目的就是“不惩戒”。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已经成为常态话题。这里的一个“严”字,除了用法律、党纪来严格约束党员干部的思想、言行外,提高道德素养,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党的领导干部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老实、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尤为重要。可见,只有“德治”与“法治”并进,“从严治党”才可望达到预期目标。
历史的车轮碾过多少峥嵘的岁月,但真正开启华夏发展新篇章,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近百年奋斗史。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后,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更加凸显,而党组织作用的发挥贵在党员。在“从严治党”进程中,很是强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可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有的党员干部只做到了“外化于言”,也就是说只把那些伟大的、崇高的、应该遵守的东西表现在语言上,既不“化于心”,更不“化于行”,那就只能靠“外因”的“法治”了。
陶行知说:“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没有道德的人,学问和本领愈大,就能为非作恶愈大。”不是吗?纵观近年落马的“老虎”“苍蝇”,哪个的“本领”不大呀!他们有真学问,真本事,缺失的就是诚信、道德,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来“为我服务”。正因有“本领”,才能在违背起码道德观念的歧途上走得脸不红,心不跳。而反观那些优秀的党员干部,从政策、法令上来说,并没有要求、更没有强迫他们要那样艰辛,那样奉献,但他们做了,做得很好。其动力不是来自外部的法令强制,而是来自内心的坚定信仰。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作为肩负着领导重任的党员干部们,除了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而坚守之外,更重要的是修好自己的“德”,对党忠诚老实,对人民满怀热爱。新的时代,应有新气象新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把信仰牢固树立在自己心中,把不变的初心铭刻脑海,把党员干部的神圣使命作为最光荣的事业,并为之而奋斗。在“从严治党”的路上,我们重整行装再出发,“德治”与“法治”并举,定能走出一片新天地。【责编: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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