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切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等,现发布2024年第2期通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01
被执行人:邝家兴
身份证号:4507211987****3498
住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烟墩镇古榕村委会古榕村三队10-1号
执行案号:(2022)桂07执恢12号
执行依据:(2019)北海仲字第17-23号
执行标的:70000元及相关利息
02
被执行人:吴明
身份证号:4507211977****4955
住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三隆镇振兴路31号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447号
执行依据:(2020)北海仲字第17-250号
执行标的:85914.28元及相关利息
03
被执行人:韦大坚
身份证号:4528021975****2038
住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古勉村委那井村九队51-3号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216号
执行依据:(2022)穗仲案字第31007号
执行标的:18333.33元及相关利息
04
被执行人:陆贻贤
身份证号:4528021973****0950
住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那觅村委甘棠村25号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140号
执行依据:(2022)渝仲字第1564号
执行标的:60685.05元及相关利息
05
被执行人:黄秋源
身份证号:4507031984****7239
住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中兴街192号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204号
执行依据:(2022)北海仲字第21-1633号
执行标的:23098.26元及相关利息
06
被执行人:刘红五
身份证号:4306211977****1430
住址:广西钦州市金华路39号赛格都邦国际17号楼1803号房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541号
执行依据:(2023)钦仲案字第35号
执行标的:325602元及相关利息
07
被执行人:方相赵
身份证号:4507221990****6119
住址: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乐民镇高山村委会民乐村29号
执行案号:(2024)桂07执90号
执行依据:(2021)甬仲金字第4907号
执行标的:76201.51元及相关利息
08
被执行人:刘燕林
身份证号:4507211991****2242
住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石塘镇平历村委会汉塘村六队2号
执行案号:(2024)桂07执90号
执行依据:(2021)甬仲金字第4907号
执行标的:76201.51元及相关利息
09
被执行人:闭应参
身份证号:4507221981****1414
住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丰塘镇高华村委会八队安山村72号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777号
执行依据:(2021)甬仲金字第4576号
执行标的:24807.25元及相关利息
10
被执行人:陈文雄
身份证号:4507021976****5113
住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前进路47号1栋2单元701室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133号
执行依据:(2022)桂07民初98号
执行标的:5958000元及相关利息
11
被执行人:陈超旭
身份证号:4507211988****8173
住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伯隆社区伯劳村56-1号
执行案号:(2024)桂07执14号
执行依据:(2023)钦仲案字第52号
执行标的:139058元及相关利息
12
被执行人:符敬斌
身份证号:4528261976****3712
住址:广西钦州市浦北县龙门镇茅家村委会上子塘村45号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566号
执行依据:(2022)桂07民初143号
执行标的:19872元及相关利息
13
被执行人:王茜
身份证号:4528261977****3741
住址:广西钦州市浦北县龙门镇茅家村委会上子塘村45号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566号
执行依据:(2022)桂07民初143号
执行标的:19872元及相关利息
14
被执行人:赵玉荣
身份证号:4507221995****0418
住址:广西钦州市浦北县泉水镇坭江村委会北茄村21号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恢53号
执行依据:(2022)钦仲案字第209号
执行标的:13000元及相关利息
15
被执行人:蒙宏乾
身份证号:4507211998****0991
住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新圩镇新兴街209号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770号
执行依据:(2022)钦仲案字第358号
执行标的:28328元及相关利息
16
被执行人:陈海源
身份证号:4509811989****0219
住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港金鼓新城D1栋2单元709号
执行案号:(2023)桂07执565号
执行依据:(2023)北海仲字第18-46号
执行标的:320570元及相关利息
限以上被执行人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自行或委托他人到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如实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须主动向债权人或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以便法院进行核实并以司法处置,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让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举报电话:0777-3687160
特此通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文丨执行局
编辑丨周 芳
审核丨刘杰卿
微信号:钦州中院
新浪微博:@钦风法影
<2024年第83期 总12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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