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曝光了一件事情,云南昭通某村的村委干部在婚内出轨,而他出轨的对象就是自己的女同事。这位村干部姓左,我们这里暂且称他为左某,因为这件事情而引发的另外一件纠纷,值得我们去深思。
据说这位左某在出轨之前,好像是没人知道的,但是他和女同事在出轨期间,两个人经常发生矛盾,甚至有时候还发生肢体冲突。在某一次的冲突中左某揪扯女同事,并打了她几个耳光,后来两个人就闹到了派出所。
大概左某也担心这件事情对他造成不利的影响,于是为了平息此事,便答应给女同事9.8万元作为赔偿。可是女同事这样一闹,他们两个人的事情立刻甚嚣尘上,首先左某受到了降级的处分,他的妻子李某得知以后,也无法容忍左某的所作所为,要求和他离婚。
两个人刚刚离了婚,妻子李某就将左某告上法庭,并且要求左某给她赔偿。李某的理由是,他们没有离婚之前家里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赔付女同事9.8万元,至少有一半属于李某。其实客观来说,李某的要求并不过分,左某用夫妻共同财产去赔付女同事,肯定要征得妻子的同意。
但是法院最后判定,琢磨和女同事的不正当行为,违反善良风俗,在法律程序上认定无效。不过说到底做某事伤害了女同事,也应当给予他一定的赔偿,最后法院作出琢磨赔偿女同事3.5万元的判罚。至于剩下的钱,估计会赔偿给他的前妻李某。
此事发生之后,有众多网友在评论区纷纷炸锅发表自己的看法,比如有一些网友就感到疑惑不解,村干部已经是基层了,还怎么降级呢?另外还有一些网友认为,这位女同事的脸要比青岛那位挨打的男司机值钱得多,被打几巴掌就得到几万块的赔偿。
不过话说回来,左某的所作所为确实应当受到我们的指责和批评。因为作为村干部,不仅要起到表率的作用,更要具备比普通人更高的道德和素质要求。然而他却将这些抛在脑后,不仅伤害了妻子,破坏了家庭,也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希望他的事情能起到警示的作用,让其他基层工作人员引以为戒。那么对这件事情,不知道各位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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