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全面提升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综合执法队伍,9月13日,枫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特邀苏州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潘长军,就新修订的《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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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当天,潘长军处长首先从新修订的《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基本情况以及原条例的修改部分以及新条例中新增的条款和亮点内容。通过对比新旧条例,深入剖析了条例修订前后的关键变化,并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结合实际案例,对新条例的实际运用进行阐述,使队员们对新条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培训最后,潘处长就队员们在日常城市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他耐心听取了队员们的提问,并逐一给予了详细解答,通过互动交流,队员们对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新条例解决实际问题也有了更加明确的理解。队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中不仅收获了理论知识,更提升了实践经验,将把此次培训学到的好经验、做法提炼总结,真正运用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

持之以恒,精益求精。接下来,枫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把教育培训作为常态化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环节,不断加强思想引导、实践锻炼和专业技能培训,全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