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遗失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以防他人非法使用公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下是公章遗失登报的基本步骤:
1、准备材料:公章遗失登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公章遗失无法盖章,则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登报声明(内容包括:公司名称、遗失公章的名称、公章编号、遗失日期、声明作废等)。
2、选择报纸:一般情况下,选择当地发行量较大、覆盖面较广的报纸进行登报,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选择指定的报纸。
3、联系报社: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报社,报社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社会提供登报费用及登报日期。
4、支付费用:按照报社提供的费用标准支付登报费用。
5、等待见报:在约定的时间内,关注报纸,查看登报声明是否已经发布。
6、取得证明:登报声明发布后,可以向报社索取一份报纸作为遗失公章登报的证明,此后,凭此证明到相关部门补办公章。
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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