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运兴则体育兴,这是至理。
数十年的发展,如今的中国已经是个体育大国,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但也有句俗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令人触目惊心的体坛腐败现象,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体育贪腐,绝非个案
就在这几天,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联合召开足球职业联赛“假赌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新闻发布会,61名涉案人员被纪律处罚,其中43人被终身禁止在我国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舆论哗然,但显然,如此丑闻在我国并非第一次,体育腐败的各类乱象,也并非今日才有。
如今国足之不争,是其果。
就足球来说,早期的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就因涉嫌操纵比赛、收受贿赂进去了;所谓的“金哨”陆俊,也因收受贿赂吹黑哨锒铛入狱,仅2003年帮助申花夺冠的那场比赛,他就收了35万贿金。
早在2009年的时候,针对“假赌黑”问题也曾进行过专项行动,数百人被带走调查,其中57人受到法律制裁。
足球之外,别的项目难道就干净么?并不。
前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天操纵干部选拔、赛事审批,收受贿赂受贿共计796万;
前花游部部长俞丽,因操纵比赛、收受贿赂,于2016年被判5年有期;
前自行车击剑中心副主任沈利红,因涉嫌受贿,于2015年5月被双规;
前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潘志琛,也因受贿被判4年...
体育贪腐,绝非个案。
桩桩件件,哪个不是令人咬牙切齿?
三不问题,两大猫腻
贪腐的本质是拿钱,拿钱了就得办事,办的当然是见不得光的事。
随着各类假球、黑哨、黑幕、潜规则、造假、操纵等肮脏手段的曝光,也让我们更加了解了这其中的黑暗。
2014年的时候,中央巡视组进驻国家体育总局,收到的意见反馈最多的,就是“三不问题”,即运动员、裁判员的选拔、选派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
诚然,中国的体育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已经有了很多的王牌项目,在国际赛场上几乎是有着巨大的断档优势的。
但也正因如此,也就使得其中有了两大猫腻。
其一,让你上,你就可以轻松拿金牌。
其二,不花钱,你就很难入选。
就如女子举重,中国一直都很强,自2000年悉尼奥运会将其列入正式比赛项目之后,国际举联为避免一国垄断,还作出了一个国家只能派出4名选手参赛的规定。
尽管如此,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中国女举派出的4人也都全部夺得了金牌。
在这个项目上,国内的选拔竞争极其激烈,因为只要入选了,只要为国出战了,基本也就意味着拿到金牌了。
所以,其中自然是有地方利益纠葛与争夺的。
2012年伦敦奥运会,年仅17岁的周俊入选中国女举奥运阵容,尚未开赛就已引得广泛关注,因为在此之前,她只有两次国际比赛经验,一次是2010年青年亚锦赛夺冠,一次是2012年亚锦赛抓、挺、总三项第三,在当时她并不是中国女子53公斤级最强。
当时最强的,应该是2012年4月全锦赛暨奥运选拔赛上夺冠的纪静,其中抓举104公斤还破了世界纪录,该是女子53公斤级的头号选手,具备与代表哈萨克斯坦出战的赵常玲(祖尔菲亚)一争高下的实力。
纪静是湖北籍,所以这个名额就给到了湖北,但湖北体育局并没有选纪静,而是认为周俊训练得比其他人要好,所以坚持保送周俊参赛。
而最终的结果,周俊在伦敦奥运会上三次抓举95公斤都是失败,“零成绩”的尴尬不仅是中国女举在奥运会上的首次,也使得这个年仅17岁的小姑娘承受着巨大压力。
赛后,当时的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马文广表示,总局只能尊重湖北体育局的意见,他也不能说什么,事情只能是这样。
什么是选拔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这就是。
乒乓球项目,唐娜曾在13岁的时候入选中国国家青年队,并在1996年夺得全国青少年锦标赛的冠军,也是与王楠同一批进入国家队的队员,但因无缘参加世锦赛与奥运会,最终改了国籍,赴韩国打球。
她曾公开炮轰过中国的国家队选拔制度,称制度不公:“中国乒乓球协会不是通过选拔赛,而是提前指定选手进行集中培训,国家队50名左右的球员,其中45名只能甘当陪练,就为了保证另外5名出成绩。”
当时她的这番言论,也曾引起轩然大波,也将自己推向了风口浪尖。
针对选拔选派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的“三不问题”,中央巡视组在几年前就有说过,说这里面很是混乱,因为每个项目中心的选拔机制与规定都不一样,有些是主教练给国家队名单,有些是主管领导说了算,不仅过程不公开,甚至有时候选拔的结果也不公示。
这不应该,因为竞技体育完全是要凭运动员的实力说话的,如果连选拔选派都要进行操纵,那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体育贪腐,都快要烂到骨子里了。
只手遮天,奖牌内定
有因必有果,连选人都不公平,比赛能公平?
正因为有了选拔选派的“三不问题”,所以必然也会有比赛的被操纵。
前花游部部长俞丽是怎么进去的?就是因为贪腐与操纵比赛。
2013年第十二届全会上,花游项目出现了极其重大的打分纠纷,四川队的蒋文文与蒋婷婷双胞胎组合,得分极其意外地低过了东道主选手吴怡文与黄雪辰组合,姐妹俩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哭诉:“金牌内定,因为赛前就有人放话,说辽宁一定会得到金牌。”
而事后的调查也显示,这就是俞丽在操纵比赛,她因收受了辽宁游泳中心主任20万元的贿赂,使得打分环节出现了极大的偏差。
这种操纵比赛的丑陋行径,也并非个例。
早先的2005年十运会上,就曾经爆出跳水名将田亮被刻意打压的事情,称是因田亮与某领导“交恶”,以致被刻意打了低分,在田亮一次完美入水之后,只有一名裁判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给出了9.5分,其余人都只给了8.5分。
最终的结果,是田亮凭借着完美的发挥翻盘夺冠,而那一位给出了9.5分的裁判则失去了评选“最佳裁判”的资格,并在不久后辞职。
在后来,一位在圈内极为出名的跳水国际级裁判就曾如此披露道:“跳水裁判近乎傀儡,得看上边的眼色行事,想让谁拿牌,就会授意裁判多打分,有的是替补裁判,你不听话打分那就下去,想顶上来的人多的是。”
要说这样的比赛公平,能公平么?因为像跳水、花游、体操这样的项目,其实是缺乏统一计量的标准的,大多都是根据裁判的主观判断进行打分,所以就非常容易被操纵。
体育腐败,总有空子可钻,总有暗箱可以操作,有些人明晃晃的操纵比赛,完全就已经是在赤裸裸地羞辱观众的智商了,对社会大众尚且如此,对他们不喜欢的运动员,那还不是想怎么打压就怎么打压?
只手遮天,奖牌内定,这哪里还有什么体育精神?
但社会大众能拿这种事情怎么办?最多也就骂两句,有用么?没用。
最有效的办法,必须是要建立起专门的监督队伍,并且这样的监督队伍必须脱离体育主管部门的控制,并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如此体育才能干净。
广大民众为何怒喷专业的中超,反倒却对不专业的贵州村超情有独钟,不就是因为村超的比赛干净纯粹么?
体育,就该有体育的样子。
只有审批,却无管理
就像我们刚刚提到的村超,事实上村超能办得起来并不容易,如果是放在以前,村超或许都办不起来。
为什么?因为以前必须要经过审批。
由谁审批?当然是由体育主管部门。
如果不是有审批这一环节,我们甚至都不知道,这玩意究竟能荒唐到什么地步。
大到运动会,锦标赛的举办,小到民间商业赛事的举办,都是需要经过体育主管部门的审批的,而每一次审批,兴许都会收取不菲的管理费用。
而离谱的是,收了管理费用就算了,事实上却并不提供任何实质性的服务。
市场化运作的NBA风靡全球,他们是不需要进行审批的,但我们之前要想在企业内部举行篮球赛,甚至在程序上都需要经过篮协审批,这不是很荒唐的么?
体育腐败从何而来?这其实正是其中一项。
赛事管理、赛事审批,因为以前都是由各个运动项目的管理中心进行收取,这就等若说他是没有任何的收取标准的,也是外界无法监控到的,这很容易就会成为滋生腐败的一块土壤。
而这其中,还将涉及到体育管理部门对于资源的调配,你说你要举办一场赛事,你得要有场地吧?但这场地几乎已经都是由体育管理部门形成垄断了的,给不给,给多久,收多少,你能做得了主么?
民间举办赛事,是抱着极大的热情的,也是需要一个良性的竞争环境的,我们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审批制度在客观上已经严重阻碍了民间体育的发展,这是事实。
对于这一个问题,中央巡视组也曾对体育总局进行勒令整改,体育总局最终被迫表态:“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除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军事、外交等事项的少数特殊类型体育赛事之外,其他赛事一律不需审批。”
所以我们才说,有些赛事如今能办起来,真的是不容易。
当然,作为商业赛事来说,难道也就干净了么?也不干净。
就如中国足球,我们所知的各类腐败丑闻,难道还少么?经营混乱、与赞助商进行利益交换输送、假球假赛不绝于耳。
防腐败很难,因而体制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尽管不能完全杜绝腐败,但至少它能少一点。
就如姚明曾在“两会”上提出,要取消赛事审批,这一建议也得到了当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采纳,虽然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但至少做了总比不做好。
归根结底,管办不分
中国的体育发展得极其迅猛,这是不可否认的。
但正因为是野蛮生长,所以自然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纵横交叉、盘根错节。
因为我们的国情不同,从计划经济时代起,为了发展国家体育事业,是必须要将各个项目都要统一到体育行政机构下的,合署办公、集中职权。
所以如今的体育总局下,有着诸多的细分的项目中心。
但归根结底,他们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有些是行政机构,有些是事业单位,有些是社团,有些还可自主经营企业。
换句话说,这是一台极其强大的机器,什么都能做,因为它是多位一体,从审批到举办,从选拔到训练,从裁决到发饷,它无所不包,所以它很强。
但它也有一个很大的弊端,正因它的多重身份、多重关系,使得它在行政权力上日益权重,在经济利益上日益庞大,而这也就是滋生体育腐败的最大温床。
政企一家,管办不分,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如已落马的前副局长肖天,他是体育总局副局长,是奥委会副主席,是击剑协会主席,是滑冰协会主席,是马术协会主席,是国际篮联副主席,等等等等。
说句不好听的,贪腐其实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只是他想贪,但如果他没有这么多职务在身的话,他也贪不到那么多,波及到的项目自然也不会那么多。
我们都说,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这可就厉害了,这能坏了好几锅。
所以归根结底来说,就是因为政企一家、管办不分所造成的。
如中国足球,虽然已经推行职业化发展二三十年,但其运作模式其实是相当奇葩的,因为它实行的是商业化,但却又是行政体制进行管理,如此“双轨制”又怎能不出现官商勾结、钱权交易?
除此之外,政企一家的另一害处,就是容易为了出“政绩”,而不断塑造出“金牌至上”的错误体育价值观。
所谓的“金牌任务”,这个词相信广大民众都不陌生,一层一层往下压任务,极高的政治荣誉与极多的经济利益,就会使得很多地方的体育部门不择手段,为了金牌铤而走险,搞出各种黑幕黑哨。
体育讲究是的更高更快更强,讲究的是公平公正公开,但如果为了金牌所带来的“政绩”,就要进行暗箱操作就要操纵比赛就要用兴奋剂,那这样的金牌要了何用?它难道不是与体育精神背道而驰么?它难道不是在抹黑一个国家的形象么?
我们不反感金牌,因为金牌确实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体育水平,我们反感的是,为获得金牌而搞出的各种体育腐败行为。
全民体育,任重道远
体育关乎国运,这句话很好理解。
从国民层面说,体育能增强国民身体素质。
从国家层面说,体育强就意味着各项基础设施完善,能给国民提供良好的体育发展环境。
要想成为一个体育强国,除此两点之外,至关重要的还必须要有行之有效的法律准则,运动员如何选拔,裁判员如何选拔,操纵比赛如何处理,不正当竞争如何惩治,都需要有一套很健全的法律体系吧。
但显然,如今的《体育法》并不具备很完整的管理体制,还需更进一步的完善。
有句话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
也就是说,只有法律完善了,才能彻底约束那些没道德的人。
有了道德的体育,才是真正的体育。
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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