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可这个案例让人感慨:君子报仇,50米已晚!
事发四年前,内蒙46岁的男教师郝某与郭某因零活工钱有过不愉快,之前在电话中发生争吵。
郝某在抵达自家小区门口后,被郭某持菜刀砍伤。
根据郝某家属描述,当时郝某在小区门口刚下车走了两步,郭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窜出来,拿刀追砍郝某。
与郭某同行的王某上前将菜刀夺下,扔在路边后郭某才跑离了现场。
而当时,由于案发地附近有一所医院,郝某向郭某离开的方向赶去,郝某与郭某在50余米开外再次相遇。
双方发生冲突后,郝某用砖头把郭某打伤,郭某在医院治疗20多天后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当时,郝某向郭某离开的方向赶去,到底是为了报复郭某还是去医院看伤,这个争议点,也成为后来案件审理的中的关键问题。
很多人认为郭某出手在先,郝某属于正当的防卫。
但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审理却让人大跌眼镜。
同案人员王某庭上称他去取车的过程中,又看到郭某手里拿着砖头去殴打郝某。
法院认为郭某的刀被夺下后离开现场,伤害郝某的意图实质已经结束,而郝某与郭某再次相遇属于互殴,郝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而不是正当防卫。
因此,一审法院认定郝某持砖打击郭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郝某有期徒刑10年。
这件事之所以上热搜,是因为2024年8月12日,二审开庭。
郝某的辩护律师称案件没有当庭宣判,他们将继续为郝某作无罪辩护。
对此网友也是各执一词,有人认为郝某被砍后,又追了50米去打确实不算正当防卫。
有人却觉得要是自己也会斩草除根不留隐患,对方当时停止了伤害行为,但如果不反击,凶手又返回来砍人怎么办。
只能说,这个正当防卫的界定太难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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