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真给力!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中秋节礼物!”9月16日下午,中秋节前夕,在临湘法院接待室,申请执行人元某收到方某家属代为转付的14万元工伤赔偿款后,感激地说道。

元某系某幼儿园的老师。2020年9月,在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拓展培训时不慎摔伤,致L1椎体压缩性爆裂性骨折,在岳阳某医院进行了手术,住院37天。经鉴定,元谋损伤程度为八级伤残。元某受伤后,幼儿园拒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停发元某工资。后经仲裁裁决确定元某与幼儿园劳动关系,但双方就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2月,元某为主张权利,将幼儿园诉至法院,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幼儿园向元某支付工伤补助金、住院护理费等合计18万余元。之后。幼儿园未履行生效判决,元某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与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方某沟通联系,依法传唤其到庭解决问题。方某始终未“现身”,声称“自己会主动联系元某,不劳法院费心”。后经与申请执行人元某沟通得知,方某并无履行诚意,一直对元某“避而不见”。为快速推进涉民生权益案件、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法院依法将方某拘传到案。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方某仍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最终法院依法对方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法官,明天就是中秋节了。你看我一园长在亲朋好友面前总是要点面子的,今天我让家人代我先付部分钱款,剩余赔偿款我一周内付清,请您今天把我从拘留放出来,让我回家过节咯。”16日下午,急于回家团圆的方某联系法官说道。为了让元某尽早拿到赔偿款,安心过节,当日,在执行法官的积极组织下,申请执行人元某与幼儿园达成执行和解,方某让其家属代为向申请执行人元某支付14万元,剩余执行款一周内付清。

鉴于被拘留人方某认错态度良好,临湘法院依法对其提前解除拘留,让其与家人团聚。至此,该案在月满中秋前夕圆满执结。(张楠 杨立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