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本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但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们放弃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加班开展执行行动,用他们的坚守诠释着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

“这次执行行动,大家要充分利用节前被执行人返乡过节、易于寻人的有利时机,切实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注意文明执法,善意执行。”中秋节前夕,为确保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召开了案件研讨会,提前梳理案件,逐一分析案情,寻求最优的解决方案,同时强调行动纪律和执行规范。

9月14日,回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已经集合完毕。

“行动开始,出发!”随着一声令下,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执行干警兵分多路,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20时,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住所,一组执行干警被拦在门外,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一边礼貌敲门并表明身份,一边积极电话沟通,但屋内始终未见回应。

“是真的不在家中,还是故意逃避执行呢?”为了确定情况,顺利执行该案,法官多次拨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未果后又改为通过该案的申请执行人联系被执行人,一番波折后,执行干警成功进到屋内,并见到了该案的被执行人张某。

“我是担保人,我也一直在联系欠债人还钱。但是他不还,我也没办法。”

“我们理解你的苦衷,但是法律规定作为担保人也是有还款义务的,而且判决生效后,你应该积极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能这样一拖了之。”

“要是履行过程中真的有难处,也应该主动向法院说明情况。”

面对被执行人的不理解甚至抵触情绪,执行干警始终保持冷静,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张某跟随执行干警前往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并达成了和解协议,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

在另一个执行现场,面对被执行人赵某隐匿财产的情况,执行干警们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于执行行动开始前,查明赵某有部分存款,提前给申请人进行了发放,后又查封了赵某名下房屋,希望迫使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此次,执行干警利用中秋假期,前往赵某居住地释明法理,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但赵某仍不履行。面对如此情形,承办法官将赵某传唤至法院,并告知如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最终,被执行人赵某迫于压力,凑齐了全部款项,交于执行局干警,后续交还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我真的没想到,中秋节法官都不放假。这还下着雨,执行局就上门了。”9月15日,在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潘某居住地,欲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潘某终于认识到法院来“真格”的了。

原来,此前回民区人民法院已对被执行人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打电话催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向其说明逾期申报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均被潘某无视,仍拒不主动履行。

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在充分掌握了被执行人潘某行动轨迹后,立即奔赴其所在位置,将其拘传到执行局。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潘某主动配合工作,现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利剑出鞘,“执”守中秋。这个中秋节,在干警们的努力下,多起案件得到有效推进,部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义务。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为胜诉当事人送上了一份“中秋礼物”。(文/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特木其乎 通讯员 赵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