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遗失公章,通常需要以下材料和步骤:
1、单位证明:需要单位出具的遗失公章的证明文件,说明公章遗失的情况。
2、报案证明:首先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报案回执或证明。
3、登报声明: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撰写遗失声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 单位名称
- 遗失公章的名称、编号
- 遗失时间
- 遗失地点
- 联系方式
- 其他相关声明(如:“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等)
4、选择报纸:根据当地规定,选择一家具有影响力的报纸进行登报声明,通常会选择当地的日报或者官方指定的报纸。
5、提交材料:将单位证明、报案证明、登报声明等材料提交给报社。
6、缴纳费用:按照报社的要求缴纳登报费用。
7、等待刊登:报社审核通过后,会在指定日期刊登遗失声明。
8、领取报纸:在声明刊登后,记得领取报纸,以备后续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9、补办公章:携带登报声明、报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申请补办新的公章。
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单位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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