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类违纪行为的规定,体现了党章要求的纪律处分条款。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坚决恪守“六大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本领,守牢思想防线,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当讲纪律、守规矩的表率,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合格党员。

要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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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言行一致、践行诺言,严守组织纪律。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杜绝“家长制”和“一言堂”。要对组织忠诚老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绝不能自行自是、隐瞒不报,也绝不能无中生有、诬告陷害。要坚持党内平等,党内互称“同志”,不能搞个人特殊,着力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始终做“四个服从”的老实人。

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严守廉洁纪律。党员干部要守好“权力关”,始终坚持秉公用权不徇私、依法用权不逾矩、阳光用权不妄为,严禁把权力作为满足自身欲望的筹码。要过好“交往关”,慎重对待各种社会关系,以“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杜绝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要把好“亲情关”,既要自己以身作则,又要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看得紧一点、管得勤一点,共同筑牢廉洁“防火墙”,始终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要牢记宗旨、为民服务,严守群众纪律。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当好民情民意的“瞭望哨”,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要突出问题导向,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始终做真诚为民的贴心人。

要履职尽责、实干担当,严守工作纪律。不解决问题,就是最大的形式主义;不化解矛盾,就是最大的官僚主义。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攻坚克难、敢于斗争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大对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行为的问效问责力度,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始终做担当作为的实干人。

要品行端正、情操高尚,严守生活纪律。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带头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做到自尊自重、自省自律、洁身自好;要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切实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营造良好家风;要把好社交关,净化朋友圈、生活圈,不断增强定力,涵养正气,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切实做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始终做品行高尚的正派人。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六大纪律”底线,用党的纪律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着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张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