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表上的名字怎么写错了?”日前,杨市街道纪工委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村(社区)、处直单位财务管理和财政资金安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了一个明显的错误。

检查发现,在杨市街道七湾村六组主渠疏挖工程的验收表中,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处,城建办主任刘某的签名写错了。街道纪工委随即与其取得联系,刘某表示从未参与过该工程的验收,签名更非本人。
了解这一情况后,街道纪工委对该工程的财务凭证再次进行分析,又发现竣工验收表上5名村民代表的签名也存在“一支笔”现象。于是,街道纪工委赶到七湾村,以核实惠民惠农政策是否落实的名义找到这5名群众,一一核对他们的笔迹,发现与表上的签名大相径庭。
“这项工程绝对存在猫腻,建议对该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过集体研究,街道纪工委做出该决定。
为了进一步掌握该案件的详细情况,街道纪工委对疏挖的沟渠进行再次测量,发现疏挖长度与合同上约定的980米明显不符,同时发现施工方欧某收到工程款后仅隔了一天,就转给了该村会计李某20705元。
“自己的工程款到了,为什么还要转一部分给七湾村的会计呢?”为弄清楚疑点,街道纪工委与相关人员展开谈话。
“你看这张竣工验收表,上面的签名是谁?”纪工委调查人员首先与该项目负责人,七湾村党支部书记刘某谈话。
“是街道城建办主任。”刘某十分肯定地回答。
“你看下街道干部花名册,城建办主任的名字是刘某,难道会有人写错自己的名字?况且根据我们核实,刘主任并未参与工程验收,那这张竣工验收表上,他的签名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接着追问。
“……是我代签的。”一阵沉默后,刘某不得不说了实话,主动交代了虚增工程量、代签字套取资金解决违规吃喝费用的事实。
2022年,七湾村在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多次超标准安排工作餐,且借节日名义,违规公款吃喝。为了支付各项费用,刘某决定铤而走险,套取公款冲抵违规开支。
2024年7月,刘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为做好“后半篇文章”,杨市街道纪工委召开各村(社区)“两委”会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实警示教育,同时督促抓好“三资”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下一步,杨市街道纪工委将创新方式方法,采用纪工委+职能部门+专家审计的方式,紧盯‘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动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杨市街道纪工委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