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美诚月饼”涉嫌虚假宣传风波影响,国内多名头部主播在这个中秋假期过得并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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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部分网友发现,以疯狂小杨哥及其旗下三只羊主播、直播间矩阵为主,交个朋友、东方甄选等多个头部直播带货账号都曾与美诚月饼存在合作。

9月16日,在罗永浩的牵头承诺和网友的追问下,交个朋友宣布,将对购买了旗下矩阵号带货的美诚月饼加速“退一赔三”处理。9月18日,东方甄选回应网友质疑表示,2022年东方甄选确实与美诚月饼代工厂存在合作,工厂按照东方甄选要求生产了当年的“东方优选”流心月饼,品质有保障,但2023年、2024年双方均未合作。

9月17日,“三只羊”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通报称,已对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立案调查。18日,涉事月饼厂家所在地市监局通报称,“香港美诚月饼”商标确在香港登记注册,但实际由内地公司加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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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一后两则通报并未消除网络质疑声,合肥高新区市监局的通报是否仅针对美诚月饼事件?美诚月饼算不算香港品牌?“三只羊”误导消费者意味着什么……

官方通报后,疑问仍有待进一步澄清。

合肥高新区市监局的通报是否仅针对美诚月饼事件?

9月17日,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的通报称,已对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立案调查。

该通报立即引发网络极大关注。有网友注意到,“疯狂小杨哥”及“三只羊”被曝光的梅菜扣肉“槽头肉事件”、假牛肉卷等并未出现在监管部门对外发布的通报中。

此前,9月4日,“三只羊”联合创始人卢文庆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称,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梅菜扣肉“槽头肉事件”,“三只羊”没有受到任何相关部门处罚。

5日,合肥高新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截至目前“三只羊”确实未受到处罚,主要原因为,消费者在“三只羊”直播间购买梅菜扣肉,收款方是湖北小橙优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此湖北小橙优选才是销售者;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生产厂家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生产者;“三只羊”只是广告发布者。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有资金流向“三只羊”。

至于假牛肉卷事件,据此前报道,“疯狂小杨哥”曾为“鲜多裕澳洲谷饲牛肉卷4斤”带货。此后“鲜多裕”因将合成牛羊肉卷虚假宣传为“原切肉”,被罚款50万。

9月11日,武汉青山区市监局表示,确实有该处罚。合肥市监局表示,已关注到该情况。但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中依然没有“三只羊”的行政处罚信息。

此外,“疯狂小杨哥”及“三只羊”还被卷入茅台酒、吹风机等纠纷中。

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本次立案调查是仅针对美诚月饼,还是包括前述其他事项?

仅商标注册在香港,是否能叫香港品牌?

直播回放视频显示,“疯狂小杨哥”及“三只羊”旗下主播在直播间强调美诚月饼是“香港高端品牌”、“香港大牌”,月饼里是黑松露,还是米其林大师调制的。

广州花都区市监局在9月18日发布的通报提到,香港美诚食品集团在香港注册有“美诚”、“香港美诚月饼”、“MEISUN”等核准在月饼商品上的商标,其把商标授权给广州美诚食品公司使用,广州美诚食品公司委托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加工“香港美诚月饼”产品。

“我国大陆及香港法律均不存在对此类情况的禁止性规范或强制性规范,从法律角度出发,能否宣传为‘香港品牌’系公司自由。但如果在宣传过程中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虚假内容,则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邢鑫告诉澎湃新闻,从法律原则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前者是对于执法主体的约束,后者指只要公民没有违反公法领域的禁止性规范和私法领域的强制性规范,公民就享有广泛的自由。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也指出,根据最新通报,涉事月饼厂商的行为并不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核心问题在于这种销售行为,是否对消费者造成一定的误导。”

“比如产品在宣传中自称是香港的高端品牌、大牌子等,实际上只是在香港注册,并未在香港生产销售,也并未获得消费者认可,这离消费者理解的‘香港高端品牌’‘香港大牌’是不符的。”陈音江说,经营者在直播或销售过程中一再强调“香港品牌”“香港月饼”,而没有全面、真实地披露月饼的生产和品牌信息,会让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是香港的成熟月饼品牌,或者在香港获得市场认可的知名品牌,从而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的购买行为,因此这种行为涉嫌误导消费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于美诚月饼品牌方或出品方,陈音江也认为,如果其在产品包装上的标注信息故意突出“香港品牌”,而没有真实全面地披露商品信息,同样涉嫌误导消费者,同样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意味着什么?

本次事件中,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中所称的涉嫌“误导消费者”的定义是什么,带货直播间是否涉及虚假宣传?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博主宣传月饼带有“香港”二字,难免会使消费者误认为产地系香港,且不少消费者是因月饼产地而交易,博主此举涉嫌消费欺诈。赵律师指出,从另一角度来看,博主售卖月饼,暗指月饼与香港有关联,且在直播平台广而告之、公布于众,亦涉嫌虚假宣传。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受访时也表示,根据目前公开资料,涉事销售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向商家退一赔三,市场监管部门也理应介入调查。赵良善律师提醒,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要扮演好居中裁判角色,理应加强信息巡查,及时对行为可疑的账号做出屏蔽、下架处理;对带货商家及博主而言,任何漠视法律、挑战道德和法律底线的行为,任何试图给消费者挖坑的行径,都将咎由自取。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可先向平台投诉反馈,然后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监局反映,或者直接诉诸法院,依法维权。

来源:桔红潇湘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