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伙金 万潇漪 记者 严君臣)9月16日20时46分许,交警南通市吕四中队接到110指令称,在吕四港镇蒿枝港大桥红绿灯路口,有两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人轻微受伤。接警后,交警吕四中队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一方车辆驾驶员称,对方肇事车辆驾驶员已弃车跳入河中,面对突发情况,民辅警一边安排支援,一边呼喊劝说驾驶员施某,后经民辅警与消防员协力救援,最终成功将驾驶员施某从河中拉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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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警对驾驶员施某进行询问时,发现其身上散发着浓郁酒味,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9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后经询问,施某称自己晚上五点多与朋友吃饭时喝了白酒,吃完饭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发生事故后与对方驾驶员协商不成,又想到自己和妻子感情长期不和,一时想不开就跳河了。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