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离婚争财产的,见过离婚抢孩子的,那你见过离婚时在法庭内扛起老婆就跑的吗?9月19日,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案例。

案情回顾

陈某与李某系夫妻,结婚二十年,双方先后生育了二子一女。本应是和美家庭,却因李某酒后多次对陈某实施家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陈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定陈某对夫妻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举证不足,双方具有深厚感情基础,仍有和好如初的可能,加之李某不同意离婚,故未准予陈某与李某离婚。

陈某对此判决不服,遂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在二审开庭前夕,李某因陈某坚持离婚而情绪激动,当庭抱起陈某冲出审判庭,陈某吓得大叫。

为避免李某对陈某采取过激行为,承办法官与值班法警当即叫住李某,并严肃批评教育其行为已公然藐视法庭纪律,严重扰乱了诉讼秩序,妨碍了民事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对其拘留并罚款。最终,李某平复了情绪,当即书立检讨书表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过激,并保证不会再有类似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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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质性化解双方情感矛盾,承办法官综合案件情况,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在情理法上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面对现状,和平解决问题,同时,将离婚对家庭、子女带来的影响一一告知双方,并结合具体事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对双方当事人作心理疏导。陈某终于同意再给李某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双方均表示认识到婚姻经营不易。

法官寄语

人民法院是庄严神圣的司法场所,任何人在法庭都要遵守法庭秩序,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时,请文明参与,理性出庭。同时,人民法院也是柔性司法之地,耐心调解,力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亦是每一位法院干警的初心和使命。

【来源: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