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3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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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9月26日至27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草案)》《上海市气象条例(草案)》等法规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草案)》《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保税维修业务发展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等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以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等提请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2023年度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2023年度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两旧一村”改造工程推进情况报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周慧琳、宗明、陈靖、张全、徐毅松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