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20日电,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相关立法,全面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发挥融资对接支持机制作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