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绥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向挺、赵青、孙海河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胜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锦锋,县法院院长李海军,县检察院检察长何周光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和县政府拟任人选、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绥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绥德县2022年度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绥德县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表决通过了绥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绥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绥德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审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峰辞去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李成栋、张树森辞去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免职表决和任职表决,李永国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要牢牢把握加快高质量发展、办好民生实事的主动权,保持强烈的危机意识、发展意识,不断增强紧迫感,凝心聚力,奋起直追,办好民生实事;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不流于形式;要用好中期评估成果,积极抢抓国家、省市重大战略机遇,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更多改革试点、更多重大项目,全力做好“十四五”规划的“后半篇文章”;要从严加强预算执行监管,统筹力量争取政策资金,推动县委工作安排全面落地见效,力争圆满完成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县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认识;要以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以提升工作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健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奏响执行“交响曲”,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完善考核机制,保持执行工作的高压态势。新任命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勤勉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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