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将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健全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机制,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对于普通住房的标准,目前北京市实行的是2023年底的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等三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