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昭通彝良县发生了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件。两名男子周某和袁某反向 “套路” 了设置圈套的 “电诈分子”,骗到 “出国的路费” 1800 余元,然而,目前两人已分别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并收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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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周某因长期待业在家,想找一份高薪工作。便邀约好友袁某办理护照,随后在 “x 机” 的聊天软件上搜索 “xx 交流群” 等群聊。进群后,他们发现有人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周某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具体内容,对方开出 “公司高管、年薪 20 - 30 万” 的诱人条件,试图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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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立刻明白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于是佯装答应对方条件,声称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以要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就这样,周某和袁某成功骗取境外诈骗分子 1800 余元。

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有网友称赞他们的行为是 “机智反杀”,认为诈骗分子罪有应得。网友表示:“这些电诈分子太可恶了,这两个男子干得漂亮,让他们也尝尝被骗的滋味。”

也有网友认为他们的行为并不妥当,毕竟骗诈骗分子的钱也是违法的。“虽然电诈分子不对,但也不能用违法的方式去对抗违法啊。”还有人调侃称,“这就是电诈分子要找的人才啊!反向诈骗没问题,问题是你骗了骗子以后要报警,你骗的是赃款,不是地上捡来的。”

有人认为,虽然周某、袁某诈骗的是不怀好意的电诈分子,但从本质上说,二人的行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正确得方式应该是拿到钱后,立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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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认为,这一事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一方面,电诈分子的行为确实应该受到严厉打击,他们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但另一方面,周某和袁某的行为也确实违反了法律。面对电信诈骗,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警方报案等。而不是采取以暴制暴、以骗制骗的方式。

这一事件,给人们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要保持警惕,远离电信诈骗,也要明确法律的边界,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违法的行为。对于电诈分子,应该依靠法律的力量来进行打击,而不是自行采取不当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