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贵安新区巡回审判点成功调解一件相邻关系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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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与被告苏某同住贵安新区某小区,互为楼上楼下邻居关系。居住于楼上的张某家里由于有老人和孩子生活,不时会产生噪音影响楼下的苏某以及苏某就读三年级的孩子的生活。在苏某就此情况向楼上的的张某多次反映、沟通,张某也采取过在桌子脚下垫纸壳、提醒老人、孩子注意等方式减少或者避免制造噪音,但因老人的生活习惯与孩子天性活泼等原因,始终未能完全消除噪音影响。

2023年10月4日,苏某在与张某交涉噪音问题过程中,情绪失控,踢了张某家大门几脚,并辱骂张某,矛盾纠纷由此升级。张某报警后,民警经调解失败,对苏某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矛盾纠纷并未得到化解,张某随后向清镇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苏某修复大门,书面或者向媒体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费和抚慰金20000元。

贵安新区巡回审理点在案件排查过程中,发现本案系相邻关系引起,不同于其他民事案由纠纷,一纸判决并不能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目的。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贵安新区巡回审理点特邀请调解员主动邀请双方当事人分别交谈,劝解,再组织双方当面协商,经过互相听取意见,最终双方自愿和解,苏某主动补偿了张某大门损失,并当面向张某及其家人道歉,张某主动申请撤诉。双方表示以后一定互相尊重,互相包容。至此,本起相邻关系引起的侵权纠纷完美画上句号。

法官寄语

希望每一位居民,在面对相邻关系纠纷时,能够保持冷静与理性,通过沟通、协商等和平方式解决分歧。同时,也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在享受自己生活便利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对周边环境和他人的影响,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宁的居住环境。

最后衷心希望本案的和解能够成为邻里间和睦相处的典范,让每一位居民都能从中汲取教训,学会在相互尊重与理解的基础上,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