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据云南昭通彝良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该局奎香派出所民警正在开展涉诈工作研判时,发现辖区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诈嫌疑。为避免有人遭受到周某、袁某的诈骗,民警将二人传唤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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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周某因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便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然后下载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

两人进群后发现有人在群里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周某便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的具体内容,对方也开出了让周某当“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一看到对方这样说,周某就明白了,这不就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吗?周某顿时就产生了想跟对方“玩一玩”的心理,双方便开始极限拉扯。

于是周某佯装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声称自己还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且以要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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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快速收集证据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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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