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该所接到上级指令,大河镇铜厂村委会村民田某家中藏有枪支,民警立即前往田某家进行调查。知悉民警来意后,田某承认其购买配件组装了2支枪,1支是射钉器改装枪支,1支是气瓶改装枪支,并将2支疑似枪支交给民警。

该所对从田某处查获的2支疑似枪支进行送检,经鉴定,1支疑似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认定为枪支。田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张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