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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5日凌晨1时许,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江津大队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小型普通客车停在G93成渝环线高速(江合段)出城方向481公里处应急车道,车内乘客下车沿着应急车道护栏往刁家收费站步行,值班民警发现该情况后立即调度就近巡组前往查看。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渝BS3***小型普通客车开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未摆放警示标志,民警在做好后方警示后立即驾驶警车寻找步行乘客,民警在路上共发现7名乘客,并组织车辆将乘客转运到刁家收费站。经查,渝BS3***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还涉嫌非法营运,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此处时车辆发生故障,唐某怕超员违法行为被发现,便让乘客下车沿应急车道护栏往刁家收费站行走。民警对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唐某超员载客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被处罚款100元,唐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六十八条第一款,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将唐某涉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移交交通执法部门。

重庆交巡警提示:超员会增加车辆的整体质量和行驶的不稳定性,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也会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请广大驾驶员和乘客出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拒绝驾驶、乘坐超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