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共北京市委发布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优化提升首都功能体制机制、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等十五个方面,提出58项持续深化改革具体任务。

推动民营经济相关立法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政策机制,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相关立法,全面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机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优化招商引资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法规,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创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综合试验区,打造国家数据管理中心、国家数据资源中心和国家数据流通交易中心。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相关立法,减少消费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打造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健全企业破产机制,配合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建立“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管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一码检查”,开展“无事不扰”企业清单试点,推行非现场监管改革。

为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健全应用场景开放创新机制,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绿色能源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围绕具身智能机器人、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生物制造、6G、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建立投入增长机制。

健全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一链一策”制定产业链延伸布局和协同配套政策,发挥“链主”企业关键作用,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生态构建,建立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

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建立科技创新“监管沙箱”制度

经济高水平发展离不开教育科技人才的支撑。《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高校布局,推动高等教育资源提质扩容改革。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深化市属高校分类发展改革,积极推动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首都建设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建设新兴交叉学科平台。推动市属高校纳入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引导市属本科高校选聘产业兼职教师。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在京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服务保障机制,健全支持在京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发展政策机制,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央地协同创新体系,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完善科技设施平台高效开放共享机制,协同推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任务在京落地转化,完善“基础设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发展”联动体系。

加强基础研究组织化实施,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健全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构建同基础研究长周期相匹配的稳定投入机制。部市协同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探索建立园区优胜劣汰机制。完善中关村分园产业梯度布局协同机制,健全“三城一区”统筹联动与融合发展机制。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推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

建立包容审慎的科技创新“监管沙箱”制度,构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建立符合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的尽职免责制度。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就业促进机制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实施方案》对民生领域改革也作出部署。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监管体系。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扩大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规模,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积极引导群众参加个人养老金。

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首都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完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慢病等防控体系。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体系。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疗服务定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财政分类补助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加强国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和监管手段,推动医疗机构数据互联互通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健全人口政策和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健全生育津贴和休假制度,强化多子女家庭住房、交通、教育等支持保障,优化母婴健康服务。完善“小小孩”照护服务政策,健全以公办幼儿园为主渠道、托育机构和社区嵌入式托育为重要依托、单位办托为有效补充的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深化“老老人”服务保障改革,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老年人的服务,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文/本报记者张月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