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将显著提升,充电服务便利性大幅提高。到2030年,全区将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的充电需求。
主要目标和措施
1. 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
- 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
- 2025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 建立农村偏远地区充电服务兜底保障机制。
2. 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 新建居住小区固定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和配变电设施增容空间,并作为小区合格验收的重要环节。
- 在停车位、电力容量等资源紧张的小区,鼓励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
- 鼓励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在闲暇时段向公众用户开放。
3. 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
- 加大旅游景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 A级以上景区新投专用车辆100%实现电动化,既有车辆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占比。
- 2025年底前,具备建设条件的A级以上景区实现充电设施的全覆盖,4A级以上景区设立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区域。
- 对于北疆极寒天气等造成开放时间较短的景区,要充分考虑配置一定比例的移动式充电设施,增强充电网络的经济性和韧性。
4. 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
- 鼓励有条件的机关院所、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根据职工充电需求开展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 支持各单位通过自建或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合作等模式,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 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接口与其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
总体目标
通过上述措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旨在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广泛覆盖和高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的需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