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显飞,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 刘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助教

对技术及其产物的价值考量是技术哲学研究历来关注的问题。高新技术引发的人文问题往往是积极与消极并存的,现今社会化机器人(sociable robot)这一新兴技术物及其引发的价值冲突问题日渐突出,作为存在主体的人必须审慎对待,对其进行人文审视无疑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是通向解开困境的必要途径。

社会化机器人

学者对社会化机器人并没有给出统一的定义,但学者们对机器人概念的研究无疑对我们界定社会化机器人的概念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那么现在可以简要对它进行定义,所谓社会化机器人,即通过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的高度融合,能通过其人形化外表和拟人行为表达出多样的社会化特征,承担某种或多种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角色并与人建立情感联系的类人机器人

根据上述界定,我们可以对机器人和社会化机器人进行区分,社会化机器人属于机器人范畴,但不是所有机器人都是社会化机器人,它们具有很大差异。第一,社会化机器人的系统结构更复杂,除去物理结构还需要人工智能系统协作配合,而机器人则不都有人工智能。第二,在外形上,机器人的外形更加多样化,而社会化机器人的发展则表现出更偏向人形化的趋势。第三,在智能程度上,社会化机器人的智能程度更高,这是它承担的角色所必须具备的特点,即在人的情感等方面充当多种角色,决定了它必须具有非单一化的、较高程度的智能且更多地具备人的某些特征。

对社会化机器人的人文审视,是研究社会化机器人对于个体的人、人的生活和社会的人文价值,以及由社会化机器人所引发的或与社会化机器人产生关联的人与社会在人文价值上的偏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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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机器人的人文主义审视》(易显飞, 刘壮著. 北京 : 科学出版社, 2024. 7)以社会化机器人为“主语”,在这一新兴技术人工物发展和应用的背景下,关注人的“三维”存在,即人作为个体意义存在、作为群体意义存在和作为人类整体意义存在所面临的人文机遇和人文困境。在肯定社会化机器人的人文价值的基础上,从客观角度考量其人文问题,力求在根源处把握问题并寻求可能的治理之策,以实现社会化机器人的良性发展与“人机和谐”的全新图景。

人作为一种技术性存在,始终被技术改变着、塑造着。社会化机器人这一人工物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在工具性社交发展阶段,社会化机器人主要以完成任务为主,开始参与到人的社会环境当中;在行为引导社交的发展阶段,社会化机器人具备一定智能和交互特征;在类人化社交的发展阶段,社会化机器人能够更多地模拟人的特性。

设计前提上,社会化机器人以思维、情感的“可还原”“可编码”为基本依据,即万物即“数”;在功能价值上,社会化机器人通过各种技术深度集成生成的技术系统,表现了深层调节内在状态功效;在运行上,社会化机器人服从于技术的自主性法则,其外在化的表现具有自主性特征;在社会性上,社会化机器人作为技术物,其社会性体现在具体的社会情境中,并通过技术化的社会属性体现出来,表现为积极的社会性或消极的社会性。

社会化机器人的人文价值体现在多个层面,如社会化机器人在与人进行交互的过程中,能够体现出对人的引导与教化作用,并履行监护与管理“职责”为个体提供安全保障,通过调节个体的情绪值和情感值为个体提供关怀。

但社会化机器人引发的人文问题也是多元的,如在情感认同上,人对机器人在情感上产生某种依归倾向,颠覆了传统的“人-人”之间情感认同的固有特性,产生情感认同的“危机”,人对情感交互对象产生“虚假”认识导致情感认同失真,产生“伪”安全依恋导致情感认同缺乏安全性,情感“收益”的“单向度”导致情感认同失去对等性。

基于对社会化机器人人文问题的系统把握,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溯因,主要集中于技术层面、主体层面、社会层面和文化层面等。

人文问题的伦理治理方面,依据技术的社会建构论,可揭示社会因素对社会化机器人引发风险的伦理规约作用;依据技术可控性理论,可把握人文问题中伦理可控的一般条件和不同层次,实现控制技术的目的;依据负责任创新理念,可将人文问题的伦理治理转移到上游的实践环节中,以基于未来性的视角和科学分析实现有效治理。

伦理治理目标上,社会化机器人应以“机之善”为“人之善”,实现人类的诸多美好诉求和需要,打造更好的生存条件与发展环境。

伦理治理路径上,需保持社会化机器人技术整体设计的灵敏性;在技术设计环节对社会化机器人嵌入“道德代码”;在社会化机器人将至未至及已至时进行风险的预估和防范;在伦理规范层面,不仅仅要明确技术的相关伦理风险,更应构建规避这些风险的技术伦理体系;在人的向度上,更应该以内在的道德力量来约束自身,保持德行一致,将道德内化于人自身,外化于人的行动,构建人机交互的伦理环境;在机制上,可协调各方专家确立伦理影响评估机制,以严格的程序对社会化机器人的应用及其风险进行全面、全过程评估以达到调控风险的目的,实现社会化机器人最终“入场”“应用”的无风险化或风险最小化。

本书属于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新兴增强技术前沿的人文主义哲学研究”(20&ZD044)阶段性成果;同时属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资助研究成果。

本文摘编自《社会化机器人的人文主义审视》(易显飞, 刘壮著. 北京 : 科学出版社, 2024. 7)一书“后记”“第1 章 导论”,有删减修改,标题为编者所加。

ISBN 978-7-03-079066-8

责任编辑:邹 聪 高雅琪

本书以社会化机器人为研究对象,探讨了社会化机器人的人文价值,以及由社会化机器人所引发的人文问题。本书着重关注人的“三维”存在,即人作为个体意义存在、作为群体意义存在和作为人类整体意义存在因社会化机器人的介入所形成的人文新境遇。在肯定社会化机器人的人文价值的基础上,考量其引发的诸多人文困惑,力求在根源处把握问题的成因并寻求可能的治理之策,以实现社会化机器人的良性发展与“人机和谐”的全新图景。

无论您是科技哲学领域的专业人士,还是对该领域感兴趣的普通读者,相信本书都会为您的研究或学习提供一定的参考。

(本文编辑:刘四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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