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张友骅
9月20号,大法官7席大法官做出了违背8成民意的事情,就是有条件的“废死”。
他们讲了三个,第一个要判死刑可以一审二审三审都主张要判死;第二个就是说有精神障碍等等,这些特殊现象的不宜判死;第三个就是讲到不宜剥夺人命。当然他们这一些观念不敢主张全面性的“废死”,但是他现在说,审判过程当中判死刑是有条件,况且这个条件门槛很高,换句话说死刑大概是很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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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赵少康讲不要用下三滥的手段玩“废死”,这个议题会成为台湾政坛的焦点,就是台湾有八成的民意是支持死刑的。因为有些人是特别的残暴,这一种人是不是说还要政府花钱去供养他活在这个世上。好比说一个人,他连续无缘无故的砍死两三个人,然后他说我情绪不佳,对于死者的家属来讲,他的伤痛呢?还有的就是因为绑架、勒索、撕票等等这一些事情的发生,每个社会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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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包含瑞典、挪威他们那一些,他们那些死刑犯是做的不错,但是他是必须要跟社会永久隔绝。台湾近几年判死刑的不多,还有24个死刑犯现在等待死刑,这个判决出来以后,台湾最高检察署非常紧张的就是这一些人,有的要帮他提起非常上诉,因为关的够久了。有一些就是要用另外一种方式进行安置,本来他们关在死囚房,现在要如何的分配。
废不废死不是一个法律的问题,也不是一个政治的问题,这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大法官七席宣布死刑部分合法,八成民意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手段过于凶残的就干脆终结他的生命。
但是从台湾这一方面,为什么司法对于判死心里面会有那么多的挣扎,事实上坦白来说,台湾有两个案件是我亲身经历。一个是江国庆,他是被冤杀,还有一个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苏建和案。这两个案子我都有参与,尤其第一个案子的所有的陈情书是我写的。因为江国庆属于“空军作战司令部”的士兵,发生的一件案件就牵扯到他。我也曾经跟当年台湾的“空军司令”讲了,这个案子问题重重。
在看这一些案子当中,我比较看重的是冤案,冤案的部分要慎重。今天我不是批评台湾的大法官,他们有没有帮冤案翻过任何一个案子?其中有一些大法官,我曾经为了这些冤案去找过他,他们给我的答复说这种人你还帮他干什么。他们那个时候这样子答,现在却变成正义的化身。这也就是赵少康讲的,不要用下三滥的方式“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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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司法界很多人都是这种调调,有一位是号称所谓“平民律师”,有一位是号称是“翻案大师”,这些人都不要脸的。我带江国庆的爸爸去看他,他就当场跟我说律师费多少。他说这个案子是令人发指,可是当翻案成功,他变成跑第一,一直讲是他翻案。
现在所谓的大法官你七席去推翻了八成的民意,赖清德说讨论就到此为止,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大法官的“释宪”非要遵从吗?他的“释宪”也有“违宪”的成分在内的时候要怎么解决?事实上他们就是把法律当做斗争的工具,现在“释宪”案会引起那么大的争议,原因就是在于这些大法官不能把这个理念说清楚。
第二个“释宪”案也要出来了,五项法案的“释宪”派就要看大法官怎么“释宪”,他们一旦这种“释宪”还是跟“废死”一样的话,可以预告7席大法官送进立法机构的名单将不会审查。就看赖清德、就看司法机构怎么面对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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