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四分局获悉了一起无证驾驶案例。来自云南的男子李某某,在今年四月刚被查处过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和工友一起开着爱人的车回老家,看到高速交警查车,还想通过换驾躲避处罚,然而这一切操作都被高速交警获悉,李某某刚下高速就被扣留。

9月8日,民警在G4216蓉丽高速沐川南收费站开展勤务检查时,发现较远处一辆待检的云C轻型蓝牌货车在悄悄地更换驾驶员,当该车辆行驶到待检区时,驾驶员及副驾驶人员均称没有更换驾驶员,当民警告知要调取监控记录时,自知抵赖不过,两人便承认了在看到交警查车时调换了驾驶员,民警随即请车上人员下车进行进一步核实。

经询问,李某某称,由于自己一直考不过科目一,还未取得驾驶证。8月底,他与三个工友一起从老家云南昭通来到泸定上班,9月7日在泸定的工作完成后,准备回云南。据了解,车是李某某爱人的,平时由工友驾驶,这次回云南路上是看工友开累了,自己才抱着侥幸心理开车的。

经过查询,李某某暂未取得驾驶证,并在2024年4月时在云南已经被查处过一次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对于李某某知法犯法、屡教不改的违法态度,民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当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责令其尽快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罚。李某某将因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可以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无论是否具有驾驶技术,无证驾驶都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保险拒赔、危险驾驶罪入刑等严厉处罚。对于多次无证驾驶的累犯,公安机关还将从严从重处理。希望广大驾驶人员遵守道安法,合法合规平安出行。

编辑 甘浩

校对 张彦君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慕宏举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