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雷克萨斯加价后续:
女经理被停职悔不当初,
4S店被扒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3月5日,
《直播海南》一则报道引发网友关注,
王先生看中了一款雷克萨斯GX550车型,
最终以931873元的价格谈好,
交了5万块钱的定金后,
王先生就回家等候取车信息,
可没想到,
4S店却反悔了,
他们要求王先生再交10万块钱的服务费,
王先生不干了,
当初为了能尽早提车,
他已经额外买了两万块钱的礼包,
而且也已经签完合同了,
现在又要加钱,他不能同意,
4S店态度很强硬,
如果不交这10万块那就不能提车,
双方僵持了一个多月,
最终4S店单方面毁约,
将王先生的5万块定金给退了回来,
王先生找到记者上门维权,
负责接待的是一名客服女经理,
女经理表示,
这5万块钱并不是购车定金,
而是购车意向金,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顾客相中了这款车,
要先交意向金才能为其保留车源,
至于车辆价格还要在签购车合同时才能最终确定下来。
王先生当初谈好的93万的车款
其中并没包含服务费,
因此最终这辆车还要再加10万块的服务费才行。
现场记者拨打了海口市商务局的电话,
工作人员很快赶了过来,
但女经理的态度依旧嚣张,
并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当天下午,
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
工作人员询问客服经理,
既然是这5万块钱是意向金
那为什么收据上不写明是意向金,
而是写的定车款,
女经理改口称,
这是销售人员个人签订的,
跟公司没有关系,
他们领导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
因此合同无效,
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反驳。
他说法律规定,
只要当事双方在认可事实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
那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管是服务费也好还是其他增值费用,
必须明码标价写在合同里,
不然就是价外加价,是违法行为。
面对记者,商务部,市场监管局三方压力,
女客服经理始终保持强势态度,
说什么都要加这10万块,
不行立案!
既然你主动提出立案调查,那就查呗,
工作人员将所有材料进行保留,
并对店内的价格明细进行了取证,
一旦调查出结果将会第一时间向外界公布,
据悉,
该店不是第一次违规加价了,
早在2019年的时候,
就有消费者举报称,
该店销售雷克萨斯车型涉嫌捆绑礼包进行销售,
想要快速提车那就购买20万礼包,
裸车购买的话要等一年,
网传该店曾被罚8700万,
如果是真的话,
那这回可就闹大了!
属于明知故犯,
如果再被查出别的违规条款,
那损失可就大了!
记者再次采访雷克萨斯4S店时,
总经理亲自出面解释,
他说那名客服女经理确实态度不好,
已经将其停职处理,
并继续以原合同为王先生交车,
记者又致电相关律师,
律师表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签订了定金合同,
合同双方就要按约履行,
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那他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事件被报道后,
这名女客服经理算是火了,
面对记者面对工作人员她都敢如此嚣张,
更换不用说面对消费者了,
大家一致认为不能只是停职,
应该对其以及4S店进行重罚,
看他们还敢不敢店大欺客了?
那么大家对此事有什么想说的?
评论区都可以畅所欲言,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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