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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力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社会惩戒失信、弘扬诚信的良好氛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保靖县人民法院集中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并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保靖县人民法院温馨提示:信用跟随您的一辈子,请您珍惜!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向保靖县人民法院举报以下失信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线索,共同营造良好的诚信司法环境,有力推动诚信保靖建设,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联系电话:0743-785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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