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应勇强调
坚持学思想悟原理同抓改革促落实
紧密结合
全面准确学习贯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党组会、机关党员干部会、专题辅导报告会、大检察官研讨班等多种形式,持续抓好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走深走实,9月20日,最高检党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学习并强调,检察机关全面准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学习好领悟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好法治领域涉检改革任务落实,抓住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个重点,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科学总结历史经验,深刻把握改革规律,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怎样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学思想、悟原理同抓改革、促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要健全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度机制,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越往前推进就越需要法治。”应勇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落实全会部署的法治领域改革任务,参与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就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公正执法司法的部署,找准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协同相关执法司法机关促进健全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体制机制,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中切实发挥作用。
应勇指出,检察机关协同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既要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要聚焦“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健全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制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旨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要一体落实和,把责任归属、责任落实、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司法责任落实、认定和追究机制,真正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要健全完善对检察权运行全流程各环节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应勇强调,最高检党组、各部门负责同志要立足岗位、聚焦本职,带头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得更深、悟得更透,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涉检改革部署落到实处。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分别作交流发言。
本期来源:检察日报社
本期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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