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阳光和煦,微风轻拂。在富川瑶族自治县的一家养老院凉亭内,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福利人民法庭正在就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通过“家门口”的诉讼服务,为当事人解心忧、减诉累。

被告唐某某向原告某银行先后申请3张信用卡,并通过信用卡透支方式用于个人消费,欠下信用卡透支金、利息合计41734.93元未还,后经过某银行多次催要,唐某某仍不能按期偿还,某银行遂将唐某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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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因病瘫痪,生活难以自理,其家人为方便照顾起居生活,将其安置在养老院。考虑到被告行动不便,难以前往法院参加庭审,为便利当事人诉讼,法官决定将巡回法庭“搬进”养老院,就地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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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巡回法庭开到养老院

审理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唐某某愿意积极配合偿还欠款,但是自己手头不宽裕,需要偿还其他欠款后,再偿还银行要求的款项。法官在充分考量被告的艰难现状、还款能力及信用卡纠纷处置等情况后,积极与该银行沟通协调,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该案经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有助于增强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满意。下一步,富川法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涉特殊群体诉讼服务,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让司法为民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个角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在司法服务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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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25期】

出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供稿:研究室 张奎星

编辑:甘秋莲

审核:熊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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