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需不需要掌握营销技巧?相信大多数执业律师的答案是肯定的!毕竟,随着法律服务行业竞争态势的变化,以及泛法律服务行业的冲击,很多律师面临着无案可做的处境,所以转变思维观念,利用营销手段开拓法律市场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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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律师们掌握更多的营销技巧,近日从方律所开展了一堂由律所主任、资深律师张振芳主讲的《执业律师如何培养营销思维?》的内训课程。

针对律师关于营销思维的培养以及营销方式的困惑,张振芳律师从执业律师需不需要营销、营销思维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后天培养的、如何培养营销思维以及有哪些好的营销方式等方面,与律师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通过探讨发现,大家对于律师工作需要营销技巧的加持是毋庸置疑的,但对于营销思维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后天培养的却存在着分歧!张律师通过两个案例告诉大家,思维没有与生俱来的定式,刻意的、有意识的反复练习,并最终形成的习惯会成为刻在骨子里的东西。“高度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律师只有通过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审视看待问题,才能更好的找出痛点问题,与当事人共情,进而得到当事人的肯定,不断提升业务量。

张律师还给大家列举了九种营销思维,鼓励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多观察多学习多积累,根据自身特点及当事人的需求,适时的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比如很多当事人是有刚性需求的,但是在委托代理的时候却又迟迟下不了决心,这往往是因为律师在分析案情过程中没有把握住当事人最关心的“点”,所以及时捕捉关键点,着重分析关键点,也是提高成案率的关键。“酒香也怕巷子深”,很多律师具有很高的专业素养,但是无法将此呈现到潜在的客户面前,从而难以实现法律服务的变现,所以也希望大家充分利用好当下网络平台的力量,充分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而吸引潜在客户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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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无常形。通过这堂内训课,大家的思想都得到了触动,意识到在当下法律服务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只有克服旧有的惯性思维,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才能准确把握客户的需求,在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的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