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力支持家电旧换新工作部署,市商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征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15类家电产品:

1.冰箱(含冰柜、冰吧)

2.洗衣机(含烘干机)

3.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

4.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新风)

5.电脑(含学习机、不包括平板和组装机

)6.热水器(含壁挂炉)

7.家用灶具(含集成灶)

8.吸油烟机

9.蒸烤机

10.洗碗机

11.消毒柜

12.净水软水机

13.空气能采暖机

14.扫地机器人

15.智能门锁。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二、报名条件

1、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主体应为依法在朔州市注册登记的线上及线下家电销售主体。主体销售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并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省级及以上)。销售主体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2、管理运营规范。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3、具备资金垫付能力。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具备接受相关部门抽查、审计、检查的条件。

三、报名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PDF电子版同时提报),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附件材料单独加盖公章并在签字处签字,材料整体加盖骑缝章)。

1、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1);

2、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承诺书(附件2);

3、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省级及以上);

4、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5、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销售主体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附件3);

7、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附件4)(同时提报可编辑电子版);

8、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风险防范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10、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1、线上企业需提供具备线上销售家电的合法资质 ICP 许可证(或企业网店相关资质证明)等与本项活动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12、区县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地点和时间报名地址:各县(市、区)商务局

截止日期:2024年9月25日17:00前。

本公告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朔城区商务局 贾春霞13546798181

平鲁区商务局 吴全民18403428352

怀仁市商务局 管霞18234922226

山阴县商务局 张唯15834301300

应县商务局 张志鹏18406550508

右玉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王凯宇18035271123

开发区投资合作部 武琦儒1393442166

附件:1、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

2、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承诺书

3、销售主体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

4、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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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张晓秀

朔州市商务局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