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一民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面对对方询问时回复“你去查一下法律吧,不懂可以自己去学,但我不是老师……我接受你的监督,但我不需要接受你的质疑……傻不拉叽”。(9月23日 南方新闻网)
执法为民,交警在交通执法过程中,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更需摆正自身位置。应抓住有利时机开展普法宣传,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自觉接受被执法者监督,提升执法质量,让被执法者心悦诚服。
然而,有的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面对被执法者的不解与质疑时,虽声称 “接受监督”,却表示自己不是老师,让被执法者自己去查法律、自己去学。诚然,“不懂就学” 确为实话,要解决不懂的问题,“学” 的确是关键。
让 “不解” 的被执法者自己去学,表面看似并无不妥,但冷静思考,却透露出执法者高高在上的姿态,对被执法者不屑一顾,未能将其放在眼中,显得冷漠无情,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让群众寒心。
交通违法虽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违法者未必就是坏人。因此,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应平等相待,耐心指出其行为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款,让其从心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在今后的交通行为中不再重犯。
再者,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交警的分内职责。向包括被执法者在内的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违法行为,让交通更加顺畅、文明。
究其原因,是交警眼中无群众权益,忘记了除执法外自己肩负的另一职责。无独有偶,现实中类似现象并不鲜见,说了不该说的话,让文明执法变味、走调,绝非仅出现在交通执法领域。
在执法过程中,看似小事,却既伤害了执法者的应有形象,更可能让被执法者感觉被轻视,由此激化矛盾,引发一幕幕冲突,从而降低执法的文明程度。希望广大交警能从此次事件中汲取经验教训,深入反思,切实加强学习,多思考 “为谁执法”,怎样做到 “文明执法”,切实提升执法质量。
同时,交警部门更应担当作为,让作风建设不停步、不歇脚。在不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的同时,更要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建设,将 “热情服务” 融入交通执法之中,将 “执法为民” 刻入交警的脑海。
“不懂就学”,虽是 “大实话”,却于无形之中让群众寒心,显然不该是交警应说的话。执法无小事,良好的执法行为不可能自然形成。要求被执法者 “不懂就学”,伤害了执法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希望交警管理部门实行 “零” 容忍,坚持露头就打,将 “胡言乱语” 稳步铲除。(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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