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在罗翔刚刚爆火的时候,厦门大学法律传播研究中心曾做过一次问卷调查。
样本范围包括年龄段、性别、学历以及专业背景,结果显示,他在各个群体中的知名度都非常高,尤其是18-27岁的青年,达到了90.85%。
在年轻人群中病毒式的传播让他在短时间内便积累了千万粉丝,成了一位不折不扣的网络大咖。
当时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迹象,说明如今的年轻人开始越来越多的关注个体、回归理性,毕竟罗翔除了做普法,也会通过案例传达一些最基本的普世价值与人文关怀。
然而,这却是一个巨大的误会。
罗翔的基本盘在B站,一个用户平均年龄22.8岁的平台,除了受众年龄小,该平台最大的特征之一便是“有梗”。
博主们热衷于造梗,用户们热衷于玩梗,在这样的互动中,很多人借此火了起来,罗翔也不例外。
在正式入驻B站之前,他在“厚大教育”做有关法考的课程,虽然小有名气,但主要是局限于业内。
当时就有人将其视频上传到了B站,不过除了司法考试之前的那一两个月,其他时间一直播放量平平。
直到他最为人所熟知的两个梗——“张三”和“法外狂徒”——出现在了B站鬼畜区,这才一炮而红。
除此之外,他在案例中所讲述的那些离奇的故事也是吸引人的一大因素。
比如他最经典的代表作“粪坑案”。
“粪坑案”主要是讲正当防卫的,说的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有一位妇女干部骑自行车到半山腰的时候碰到了一个意图强暴她的歹徒。
因为打不过歹徒,这位妇女便假装同意并跟歹徒说,这个地方太崎岖了,不方便,表示要选一处平坦的位置,歹徒同意了。
当时正值冬天,女人把歹徒带到了一处冰冻的粪坑上,接着让他脱掉衣服,歹徒很高兴地照做了。但就在他脱衣服的过程中,女人趁其双眼被衣物蒙住,一把将他推进了粪坑。
歹徒想要往外爬,但手刚扒住边缘,就被女人一脚踩了下去,连续几次失败之后,歹徒最终死亡。
这个视频的播放量高达1700多万,弹幕有6.8万条,被很多人戏称为“梦开始的地方”。
由此可见,出色的造梗能力与B站梗文化的高度契合以及通过极端场景来阐述法律精神是罗翔得以在B站爆火的根本原因。
这一点无疑成就了他,让其有机会在更大的舞台上传播自己的思想,但也正是这一点,让他数次站在了舆论中心,成了很多人口诛笔伐的对象,甚至此次事件中,导致他在B站都“翻了车”。
罗翔的人设其实从没变过,一直都保持着温和与克制,强调理性与共情,但很多人感兴趣的显然不是他所拥有的这些稀有的特质。
在他入驻B站的第一个视频中,他说:“非常的意外,很多同学对我所讲授的刑法学课程感兴趣。”
但几乎填满整个屏幕的梗却在回答他,“我们感兴趣的并不是什么狗屁刑法学,而是一位久仰大名的鬼畜区本尊。”
罗翔必然也知道他受欢迎的原因,所以他之后的视频基本延续了那套爆火的模版,比如“我强奸我自己犯法吗?”“熊猫咬我,我能把熊猫打死吗?”
流行梗的注入、严肃与搞笑之间的奇妙反差感确实让一些哪怕自身专业与法学完全不相干的人或者对现代法学观念根本不感兴趣的人都看得停不下来,但这种形式的弊端也很明显。
因为它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法律问题的严肃性,也转移了人们的关注焦点,这使得他所传播的理念被严重稀释、进一步的思考被过度的玩梗行为所截流,起到的启蒙作用十分有限。
这一点在B站体现得尤为明显。
其梗文化作为一种流行元素,既是年轻人寻求价值观认同的方式,同时很多烂梗也是语言与思考能力萎缩的表现,是思维极化与认知标签化的典型症状。
平日里没事的时候,大家还能通过互联网围坐在手机屏幕前,刷刷流行梗,搞搞赛博团建,显得其乐融融、十分和谐,看不出半点异样,可一旦立场相左,那对不起,先喷为敬。
可以说,B站成就了罗翔,也导致了他的这次“大翻车”。
但我想,这样的结果,罗翔或多或少是能猜到一些的,毕竟他不瞎,知道当下的网络现状,他也曾不止一次因为表达自己的观点遭受过网暴,这令他退出了微博。
然而即便如此,他还是顶着舆论压力站了出来,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人钦佩了。更别说他还将视频激励捐赠了出去,仅是19年到21年,就达37万之多,这种人格足以让很多自我标榜的“爱国者”闻之羞愧。
最后我想说,罗翔不是神,他的言行不必代表正确,更不是真理,他只是一个哪怕坐拥三千万粉丝依旧不忘初心的普法者,一个真正有担当有社会责任心的公共知识分子。
从一点上而言,他的“翻车”是一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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