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特殊困难家庭教育救助的行动方案》(朔民发〔2024〕36号)相关要求,经各县级民政部门核验,现将本次特殊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25日至9月30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349-6609005。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