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湖口法院审结了一桩看似奇葩的案件,捡到金手镯的陈某,因手镯褪色将其扔进垃圾桶,无法归还失主,被法院判赔失主16000元!
然而,围绕这桩案件,我们依然有不少疑问,如何证明失主的金手镯是真的?失主丢的金手镯,就是她买的那只吗?陈某是否真的扔掉了金手镯?还是说,他看到金价一直在涨,就据为己有了?
一只金手镯引发的悬案
这天,郭某走在路上,不慎遗失了佩戴的金手镯。她心急如焚,原路返回寻找,却一无所获,无奈之下,只得报警求助。
经查看监控,这才发现,郭某遗失的金手镯,被陈某捡到了。
郭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既然找到了对方,总可以要回金手镯了吧?
可是,陈某随后的一番话,给郭某泼了一盆凉水。
据陈某说,他出于好奇,将金手镯带回了家,给孩子当玩具玩。可是,他发现,这个金手镯褪色,就以为是假货,便扔进了垃圾桶。
如今,他已经无法归还原物给失主郭某了。
两人僵持不下,失主郭某便走进法院,起诉了陈某。
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桩案件,陈某在捡到金手镯之后,理应妥善保管,并联系失主领取,或者主动送交派出所;鉴于陈某已经将金手镯丢弃,无法归还原物给失主,判陈某赔偿郭某一万六千余元。
捡拾者陈某是否太倒霉了?
可能绝大多数人的看法,都会认为,陈某太倒霉了,捡了金手镯,扔了,还要赔偿那么多钱!
那还不如不捡了。
于情,好像确实说不过去,但是于理,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
不过,我倒是想到了一个问题:陈某真的扔掉了那只金手镯吗?
据陈某说,他发现金手镯掉色,就扔进了垃圾桶。
请问,有监控视频可以证实陈某的说法吗?
有没有可能,陈某发现金价一直在涨,就偷偷将手镯藏了起来,对外谎称把手镯扔了?
失主郭某又该如何证明呢?
捡拾者陈某或许存在问题,但是失主郭某,好像也存在问题。
请问,郭某如何证明,她遗失的那只金手镯,就是她购买的那只呢?万一真的手镯放在家里,而她佩戴的是一只冒牌货呢?
从理论上分析,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
毕竟,佩戴在手腕上的金手镯,不是那么容易脱落的。
有没有可能,郭某在钓鱼?她走到有监控的地方,故意让冒牌金手镯脱落?
写在最后
这年头,连掉在地上的东西,都不敢随便捡拾了。
你捡拾了,拾金不昧,交给警察叔叔,万一失主诬陷你,说钱包里的钱少了,怎么办?你捡拾了,又扔掉了,也得照价赔偿,好像是有点冤。
我就在想啊,金手镯掉在地上,如果我装作没看见,自顾自的走了,会不会也被失主起诉,说我不保护好她的财物?
大家脑补一下这个画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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