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城市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监管

切实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

——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城市市政污泥处置监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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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市政污泥处理处置,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9月25日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城市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监管工作会议。

会议由市城管执法局三级调研员苗庆国主持。会议印发了《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城市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及污泥处置单位的职责,并对污泥处置单位资格审查、污泥处置协议管理、转移联单制度、污泥运输管理、污泥定期检测、污泥去向跟踪管理、违法法规行为查处及监督考核等事项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市政设施管理科结合《通知》要求,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并就近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不断提升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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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庆国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不仅是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资源回收利用、促进低碳循环绿色发展的重要一环。各县区要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确保城市市政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处置。二是认真履职,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县区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指导污水处理厂做好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污泥处置单位资格审查,加强产物去向跟踪管理,要建立完善污泥跨区域转移报备制度。同时,强化对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涉及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职责的,移交相应部门进行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三是攻坚克难,以整改促提升。各县区要针对近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专门台账,逐条进行整改,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县区要建立完善互查、自查等制度,通过相互交流、考核评价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以问题整改促进城市市政污泥处理处置水平的不断提升。

通讯员:侯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