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全面启动居家适老化改造
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均可申请
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
先到先得!
一、改什么
此次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围绕老年朋友“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六方面,按照《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1)进行,解决老年人在居家养老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功能性缺陷问题,保障和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舒适性。
二、怎么改
主要把握四个原则:
(一)一户一补。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已享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政策的家庭不再给予补贴。
(二)先到先得。根据老年人的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支持改造名单,实行先到先得,补贴额度用完为止。
(三)自主选择。老年人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居家环境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改造服务商,并依据《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自主选择改造项目和物品。
(四)资金直补。适老化改造完成后,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发起竣工申请,县级民政部门组织核实后,按照补贴标准和比例,次月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老年人账户。
三、如何补
居住在本市范围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补贴对象分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其他老年人。
(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其他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3000元的据实给予补贴。
(二)其他有改造需求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户按照实际改造费用的6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四、怎么实施
按照“申请—确定名单—改造—竣工核实—资金拨付”的流程实施。
(一)受理申请(10月中旬前)。有适老化改造意愿的老年人向拟改造房屋所在地社区(村)提交申请表(附件2)、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拟改造住房的房产证(产权证、宅基地、廉租房、公租房等相关证明),非老年人本人房产的还需提交共同居住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特殊困难老年人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确定名单(10月底前)。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支持适老化改造对象名单,并分批向社会公示。如未列入支持范围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竣工核实(12月5日前)。列入支持范围的老年人家庭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实施完成适老化改造。适老化改造完工后,老年人家庭及时向已改造房屋所在地街道(乡镇)提供改造合同、改造和购置物品清单、房屋改造前后照片对比图片、有效发票、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提出竣工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及时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确定实际补贴金额。
(四)资金拨付(12月23日前)。各地民政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每月底统计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于次月拨付补贴资金。
五、咨询热线
宜春市民政局:0795-3198101
袁州区民政局:0795-7289239
樟树市民政局:0795-7362803
丰城市民政局:0795-6609570
靖安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0795-7190885
奉新县民政局:0795-4508273
高安市民政局:0795-5210287
上高县民政局:0795-2502462
宜丰县民政局:0795-2787990
铜鼓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0795-7178213
万载县民政局:0795-7269077
宜春经开区金园街道办事处:0795-3632068
宜阳新区社会事业局:0795-3259285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0795-3516886
附件:
附件1 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附件2 (xx)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附件3 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承诺书
附件4 (xx)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核查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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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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